泉阳泉:《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5-08-22 17:31:58
公司代码:600189 公司简称:泉阳泉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泉阳泉 600189 吉林森工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姜长龙(代行) 高世勇
电话 0431-88912969 0431-88912969
办公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1399号 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1399号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4,363,199,883.68 4,357,229,363.94 0.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234,703,323.08 1,211,234,633.36 1.94
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684,024,458.08 600,470,410.54 13.91
利润总额 72,848,671.28 56,284,831.37 29.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3,468,689.72 20,677,464.88 13.50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9,963,043.36 -7,881,574.14 不适用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11,491,130.57 106,472,537.59 98.63
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2 1.72 增加0.20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3 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3 0.00
三、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2,88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 数量 条件的股份 股份数量
数量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 国有法人 30.24 216,254,080 0 质押 52,000,000
限责任公司
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6.16 44,041,631 0 无 0
司
赵志华 境内自然人 5.91 42,246,094 0 质押 31,720,000
陈先来 境内自然人 0.85 6,110,000 0 无 0
吉林森工泉阳林业有限公 国有法人 0.69 4,919,058 0 无 0
司
质押 2,406,333
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 国有法人 0.51 3,613,767 0 冻结
责任公司 1,207,434
标记 2,406,33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46 3,291,965 0 无 0
顾崇平 境内自然人 0.44 3,118,627 0 无 0
王晓宇 境内自然人 0.40 2,850,000 0 无 0
沙惠明 境内自然人 0.36 2,592,629 0 无 0
1、本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为森工集团,泉阳林业公司是
森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森工集团持有本公
司 30.24%股份,其一致行动人泉阳林业公司持有本公司 0.69%
股份,森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泉阳林业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30.93%股份。
2、公司股东陈爱莉是公司股东赵志华的配偶。截至本报
告期末,赵志华持有本公司 5.907%股份,其一致行动人陈爱
莉持有本公司 0.197%股份,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公司 6.104%股份。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情况说明:
1、直接控股股东森工集团持有股份状态情况
2024 年 4 月 16 日、4 月 17 日,直接控股股东森工集团累计解除质押股份 84,500,000 股股份,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39.07%,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1%,剩余质押股份数量为 52,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24.05%,占公司总股本的 7.27%。(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4-018)。
2、持股 5%以上股东赵志华持有股份状态变动情况
(1)2025 年 4 月 1 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所持公司 450,000 股股份被司法
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65%,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3%(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5-014)。
(2)2025 年 6 月 16 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所持公司 450,000 股股份被解除
司法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65%,占公司总股本的0.063%(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28)。
(3)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质押所持公司 14,120,000 股股
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33.42%,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31,72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75.08%,占公司总股本的 4.44%(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5-030)。
(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解除质押 4,500,000 股股份,
占其持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