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春秋航空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2 18:25:18
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5-042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1/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11 月 6 日~2025 年 8 月 22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5,000万元~3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59.1842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5,787,255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5915%
实际回购金额 299,946,510.69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8.25元/股~55.99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6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春秋航
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0)(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根据《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本次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本次回购价格上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披露了《春秋航空关于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自 2025 年 7 月 17 日起,公司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6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9.1842 元/股(含),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二、 回购实施情况
2025 年 1 月 3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 17,800 股,并于 2025 年 1 月 4 日披露了《春秋航空关于首次回购
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按计划完成全部回购操作,已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5,787,255 股,占公司总股本 978,333,423 股的比例约为 0.5915%。回购成交的最高
价为 55.99 元/股,最低价为 48.25 元/股,回购均价 51.83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299,946,510.69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执行情况与公司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了回购。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能够增强市场信心,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推动各方共同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11 月 6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春秋航空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公告编号:2024-059)。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相关主体在回购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理由如下:
截至 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股东上海春秋包机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
秋包机”)持有公司股份 22,720,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32%;上海春翔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翔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5,785,507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1.61%;上海春翼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翼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1,715,63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0%(春秋包机、春翔投资、春翼投资合称
“三个股东”)。三个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春秋国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54,221,745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6.65%;其中三个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0,221,745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13%。三个股东因自身资金需求,合计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7,814,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
过 0.80%)。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3)。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收到三个股东的书面告知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1)春秋包机减持 3,935,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40%;(2)春翔投资
减持 2,871,76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9%;(3)春翼投资减持 983,5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为 0.10%。三个股东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7,790,662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0.8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1 日披露的《春
秋航空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暨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3)。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
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978,548,805 100.00 978,333,423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116,076 0.22 7,120,864 0.73
股份总数 978,548,805 100.00 978,333,423 100.00
注: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及《关于减少注册资本、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15,382 股(以下简称“部分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注销该部分股份,公司总股本由 978,548,805 股变更为
978,333,423 股。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部分股份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025 年 6 月 24 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567,085 股公司股票以非交
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披露的《春秋航空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5,787,255 股,暂时存放于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本公告披露日起三年内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后续事宜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