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8-22 19:00:11
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5 年 9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4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
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9 月 4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股东可
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华宝路 99 号聚飞光电
大厦本公司会议室。
9、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 6 月修订)》的有
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
2.00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购买董事高管责任险的议案》 √
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需逐项表决,作
4.00 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的议案》
数:(3)
4.01 《公司章程》 √
4.02 《股东会议事规则》 √
4.03 《董事会议事规则》 √
√需逐项表决,作
5.00 逐项审议《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内部制度的议案》 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数:(11)
5.01 《独立董事制度》 √
5.02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5.03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5.04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5.05 《信息披露制度》 √
5.06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5.07 《内部控制制度》 √
5.0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5.09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5.10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
5.11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
上述议案 1-5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23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4 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议案 4、议案 5 的各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董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9 月 8 日-9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
真或信函须在 2025 年 9 月 9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
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信函送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华宝路 99 号聚飞光电大厦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111;传真号码:0755-23678799。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芳
联系电话:0755-23678799
传真:0755-23678799
电子邮件:jfzq@jfled.com.cn
6、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03;投票简称:聚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0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