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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维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2 19:01:00

证券代码:836957 证券简称:汉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8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述辉先生与李拥军先生、荀育军先生、谭志佳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已到期。原协议签署后各方均遵守了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未发生违反原协议的情形。基于对公司长远发展的信心,为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高效、统一,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以上各方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本协议签署各方的基本情况
本协议各方均为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各方所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各方 股东名称 国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甲方 周述辉 中国 34,676,200 32.3167
乙方 1 李拥军 中国 11,098,400 10.3432
乙方 2 荀育军 中国 14,810,200 13.8024
乙方 3 谭志佳 中国 15,411,200 14.3625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
本协议各方决定作为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3 年内行使公司的董事权利和/或股东权利时各方保持一致、作出相同的意思表示,一致行动的事项范围包括:(1)
行使董事会、股东会的表决权;(2)向董事会、股东会行使提案权;(3)行使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权;(4)行使公司经营决策权。具体如下:
(一)本协议各方应当在行使公司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行使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时采取一致行动。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认缴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13、其他《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由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二)协议各方同时作为公司的董事,在董事会相关决策过程中应当确保采取一致行动,行使董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其他职权。
(三)在不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不损害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协议各方应当在行使公司股东、董事权利前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形成一致意见后,在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进行一致意见的表决。
(四)协议各方若不能就上述事项达成统一意见时,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第一项执行。
第二条 保证与承诺
1、本协议各方均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订立和履行本协议,本协议对协议各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2、本协议各方对因采取一致性行动而涉及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及其可能得知的协议他方的商业秘密负有合理的保密义务。
第三条 特别约定
若本协议各方在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上无法达成一致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各方同意按照甲方的意见作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协议各方应当严格按照该决定执行。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由于任何一方的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出现多方违约,则根据各方过错,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各方同意将该争议提交东莞市人民法院。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甲、乙各方,如任何一方不再为公司股东,本协议对协议其他各方仍有约束力;
2、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协议各方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
协议》自动失效,不再对协议各方产生约束;
3、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协议各方协商
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五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作申报或备案时使用(如需),由公司留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三、本次续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事宜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有利于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有助于提升经营决策效率,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一致行动人协议》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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