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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发展:关于子公司福建漳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继续履行与关联方签署的《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2 19:31:40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5-047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福建漳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继续履行
与关联方签署的《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临
时会议及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福建漳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合 同能源管理协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新能源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漳发新能源)与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漳龙集团)的子公司漳州漳龙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漳龙物流园)签署《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漳发新能源 在漳龙物流园(一期)无偿提供的场地内投资建设 9MWp 分布式光伏 电站(最终以实际装机容量为准),所发电量优先供漳龙物流园使 用,剩余电量上网,漳龙物流园根据消纳电量享受相应折扣电价, 项目合作期为 25 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关联人 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 关审议程序并披露”。上述合同将满三年,交易双方合同履行情况 良好。目前,漳龙物流园(一期)分布式光伏电站实际并网容量为 5.911MWp,结合漳龙物流园区现有用电量及对未来用电量的合理预 测,剩余合作期漳龙物流园预计需支付光伏电费 1,600 万元(最终 以实际结算电费为准)。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
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福建漳发新能源投资有限 公司继续履行与关联方签署的<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的议案》,全体 独立董事全票通过本次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 联董事陈海波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属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漳龙物流园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25509533404
住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金宝路 4 号
法定代表人:陈哲平
注册资本:66,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0 年 1 月 27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供应链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电子过磅服务;停车场服务;装卸搬运;采购代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情况:漳龙集团持有其 99.36%的股权。
漳龙物流园为漳龙集团的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漳龙物流园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具有履约能力。
漳龙物流园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3,256.02 73,453.10
负债总额 54,090.07 52,622.36
净资产 19,165.95 20,830.74
项 目 2025 年 1 月-3 月 2024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0.93 1,373.77
营业利润 -1,033.40 -4,195.59
净利润 -1,033.20 -4,195.01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漳州漳龙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福建漳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一) 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漳州漳龙物流园区(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主要技术方案:乙方在甲方无偿提供的场地内建设 9 MWp
分布式光伏电站(已建成的 18 栋建筑物建设装机 6 MWp 光伏电站,
待 5 栋建筑物建设完工具备条件后建设装机 3MWp 光伏电站),所发电量优先供甲方使用,多余电量上网,以实现甲方节能降耗。
3.本协议电站装机容量为预估值,最终以实际装机为准,由乙方分期实施建设。
4.项目建设方案:乙方负责该项目投资及建设;在合作期内,负责该项目运营、管理、维护以及在以上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无偿提供场地作为项目建设场所,并积极配合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工作。

(二) 项目实施期限
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起始日为项目并网发电之日,项目合作期为25 年。
(三) 项目结算方式
项目合作期内,甲方使用的电量以同时段国家电网购电电价的80%结算,若甲方全额消纳光伏电站所发电量时,则以同时段国家电网购电电价的 75%结算。
(四) 项目资产所有权
1.乙方单独享有本项目资产所有权、碳排放交易收益权及各级政府给予本项目的补贴(若有)等。
2.项目资产的所有权不因甲方违约或者本协议的解除而转移。
(五)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生效。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五、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方漳龙物流园免费提供场所,分布式光伏电站建成后,漳发新能源给予一定的电价折扣,符合市场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漳发新能源继续履行与漳龙物流园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节能服务合作,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市场份额,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交易预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目前,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漳龙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5,179.81 万元(不含已披露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漳州市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为漳龙集团下属公司提供工程业务,金额为 3,757.39 万元;公司子公司漳州信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漳龙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商品销售业务,金额为 1,286.06 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
第四次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福建漳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继续履行与关联方签署的<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了解,对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继续履行与关联方签署的《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属子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2.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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