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2 22:27:55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3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3]157 号《关于同意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8,864,751,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 6 年。截
至 2023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募集人民币 8,864,751,000.00 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8,650,279.8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16,100,720.1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3] 200Z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3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8,816,100,720.15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35,716,181.46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 5,547,451,349.66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1,302,391,145.98
临时性补流 1,900,000,000.00
手续费支出 7,140.17
项目 金额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01,967,265.80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101,967,265.8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
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
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
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1、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于 2023 年 2 月 11 日与保荐人、募集资金监
管银行签订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天合光能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
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项目 实施主体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 余额 备
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06080100100005913 6,505.63
天合光能(青 天合光能(青 司常州经开区支行
年产 35GW 直拉 海)晶硅有限 海)晶硅有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2050162843609112255 47.17
单晶项目 公司 公司 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0615101040248042 3,643.92
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501013402126538 - 集
司常州新北支行 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06080100100005662 - 金
司常州经开区支行 专
补充流动资金及 天合光能股 天合光能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19902052610506 - 户
偿还银行贷款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司常州分行营业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37906021 -
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2050162843609112233 -
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0615101040247861 -
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324006040012000473638 -
司常州新区支行
合计 10,196.73
注:合计数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 半年度,本公司实际投入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
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16,140.43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 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900,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限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190,000.00 万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使用完毕的 2023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为
200,196.73 万元(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22.71%。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投入整体按计划进行,公司将根据项目计划进度继续有序使用募集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
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
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下,将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