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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软件: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5 17:35:40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5-038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简称:远光 JLC3 ,股票期权代码:037277;
2.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数量及价格:可行权激励对象581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12,445,746份,行权价格5.77元/份;
3.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根据自主行权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8月27日至2026年7月10日止;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
条件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7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2)。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事宜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自主行权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
2.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国资委批复的公
告》,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3. 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议案。
4. 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通过内网“远光 E 家”公示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 日至 2022 年 6 月 12 日。公示期满,公司未
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5. 2022 年 6 月 21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议案。
6. 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激励对象人数由 665 人调整为 662 人,授予数
量由 3,349.4821 万份调整为 4,004.3272 万份,行权价格由 8.51 元/股调整为 7.05 元/股,
同意确定 2022 年 7 月 12 日为授权日。
7. 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本次股票期权登记人数为 656 人,登记份数为 3,965.5643 万份,行权价格为 7.05
元/股,股票期权授权日为 2022 年 7 月 12 日,登记完成日为 2022 年 8 月 17 日。
8.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调整后,授予数量由 3,965.5643 万份调整为 4,758.6771 万份,行权价格由 7.05 元/份调整为 5.83 元/份。此外,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导致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及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考核要求,公司注销股票期权 2,023.5253 万份。本次注销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变更为 629 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变更为2,735.1518 万份。
9. 2023 年 11 月 7 日,公司已完成 2,023.5253 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并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10.2025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的行权价格由 5.83 元/股调整为 5.77 元/股。同时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591 人,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1,265.3585 万份。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第二个行权期个人考核结果为部分行权以及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未达到第三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注销 62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 1,469.7933 万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一)行权数量的调整
1. 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
对象离职以及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送红股 2 股)已
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实施完毕,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665 人调整为 662
人,股票期权的授予总数量由 33,494,821 份调整为 40,043,272 份。
2.公司在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有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已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 150,411 份,另有 3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取消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 237,218 份。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662 人调整
为 656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0,043,272 份调整为 39,655,643 份。
3.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并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
送红股 2 股)已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实施完毕,因此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总数
量由 39,655,643 份调整为 47,586,771 份。此外,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导致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及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考核要求,公司注销股票期权 20,235,253 份。本次注销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变更为 629 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变更为27,351,518 份。

4.2025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第二个行权期个人考核结果为部分行权以及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未达到第三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注销 62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 14,697,933 份股票期权。
5.在办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手续期间,因 3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符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 48,735 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因 7 名激励对象放弃行权,其符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 159,104 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
1. 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送红股 2 股)已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实
施完毕,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8.51 元/股调整为 7.05 元/股。
2.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并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
送红股 2 股)已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7.05
元/股调整为 5.83 元/股。
3. 2025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26 元)已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实施完毕,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3 元)已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83 元/股调整为 5.77 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第二个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为自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获授
股票期权总数的 30%。公司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权日为 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本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届满。

(二)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左侧情形,符合行权条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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