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公告时间:2025-08-25 18:39:01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中,担保人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群英”)。被担保对象为均胜群英之全资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技术”)、宁波均胜群英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英饰件”)、以及均胜群英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能源”)、宁波东元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元塑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本次担保含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和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 2
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多家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等业务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预计上述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27 亿元。其中,均胜群英分别为智能技术、群英饰件、宁波新能源、东元塑胶向银行融资等业务提供不超过 12,000 万元、11,000 万元、
25,000 万元、10,000 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均胜群英为智能技术提供担保
鉴于智能技术的业务持续发展需求,近日均胜群英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以下简称“农行宁波鄞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均胜群英为智能技术向农行宁波鄞州分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最高限额为 2,700 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前,均胜群英为智能技术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6,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9,000 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均胜群英为智能技术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8,7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6,300 万元。
(二)均胜群英为群英饰件提供担保
为了增加群英饰件融资的灵活性,近日均胜群英增加了对群英饰件的融资担保额度,并与两家银行签订了新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首先,均胜群英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宁波分行”)续签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均胜群英为群英饰件向广发银行宁波分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最高限额为 3,000 万元。
此外,均胜群英还与农行宁波鄞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均胜群英为群英饰件向农行宁波鄞州分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限额为 5,400 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前,均胜群英为群英饰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2,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1,000 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均胜群英为群英饰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10,4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2,600 万元。
(三)均胜群英为宁波新能源提供担保
为了增加宁波新能源融资的灵活性,近日均胜群英增加了在广发银行宁波分行对宁波新能源的担保额度,并签订最新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本金最高限额为 15,000 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前,均胜群英对宁波新能源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8,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25,000 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均胜群英为宁波新能源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23,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0,000 万元。
(四)均胜群英为东元塑胶提供担保
为了增加东元塑胶融资的灵活性,近日均胜群英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宁波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均胜群英为东元塑胶向兴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最高限额为 7,000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前,均胜群英为东元塑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0,000 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均胜群英为东元塑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7,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3,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智能技术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均胜群英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10 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汇盛路 299 号行政楼 1 层;
3、法定代表人:侯璐;
4、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汽车零配件研发、制造、销售;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之全资子公司;
7、股权结构:均胜群英持股比例为 100%;
8、智能技术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3,684.44 万元,
负债总额 12,317.04 万元,净资产 1,367.40 万元,营业收入 21,040.89 万元,利润
总额-221.82 万元,净利润-44.82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7,601.52 万元,负债总额 15,579.43 万元
人,净资产 2,022.08 万元,2025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 13,167.76 万元,利润总额
为 816.21 万元,净利润为 654.6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智能技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群英饰件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均胜群英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14 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聚贤路 1266 号 006 幢 1 楼;
3、法定代表人:赵双双;
4、注册资本:6,800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汽车零配件制造;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之全资子公司;
7、股权结构:均胜群英持股比例为 100%;
8、群英饰件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4,587.28 万元,
负债总额 10,598.15 万元,净资产 3,989.13 万元,营业收入 15,631.53 万元;利润
总额 70.64 万元,净利润 132.56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7,270.48 万元,负债总额 13,498.20 万元,
净资产 3,772.28 万元;2025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 6,690.02 万元,利润总额为
-255.12 万元,净利润为-216.8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群英饰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宁波新能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均胜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 年 5 月 4 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聚贤路 1266 号 006 幢 1 楼;
3、法定代表人:刘玉达;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汽车零配件制造;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之控股子公司;
7、股权结构:均胜群英持有宁波新能源股份 55%,宁波均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宁波新能源股份 27%,南京博格汽车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宁波新能源股份 23%;
8、宁波新能源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35,879.04 万
元,负债总额 33,264.47 万元,净资产 2,614.57 万元,营业收入 33,629.89 万元;
利润总额-2,798.39 万元,净利润-2,158.03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 38,318.92 万元,负债总额 36,212.62 万元,
净资产 2,106.30 万元;2025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 22,118.49 万元,利润总额为
782.40 万元,净利润为 575.6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宁波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人东元塑胶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东元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4 年 3 月 12 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横溪村;
3、法定代表人:黄统;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汽车零配件制造;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之控股子公司东禾智能的全资子公司;
7、股权结构:均胜群英持有东禾智能股份 55%,东禾智能持有东禾塑胶股份 100%;
8、东元塑胶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8,362.49 万元,
负债总额 3,662.21 万元,净资产 4,700.27 万元,营业收入 2,474.55 万元;利润总
额 -339.66 万元,净利润 -299.73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5,009.41 万元,负债总额 10,265.03 万元,
净资产 4,744.39 万元;2025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4,375.77万元,利润总额为 147.33万元,净利润为 44.1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东元塑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均胜群英为智能技术提供担保的合同
1、被担保方、债务人:宁波均胜群英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2、保证人: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4、保证金额:最高本金限额 2,700 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 2025 年 8 月 18 日至 2028 年 8 月 17 日期间债权
7、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均胜群英在广发银行宁波分行为群英饰件提供担保的合同
1、被担保方、债务人:宁波均胜群英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2、保证人: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4、保证金额:最高本金限额 3,000 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 2025 年 8 月 21 日至 2026 年 8 月 19 日期间债权
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形成的全部债权
7、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均胜群英在农行宁波鄞州分行为群英饰件提供担保的合同
1、被担保方、债务人:宁波均胜群英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2、保证人: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4、保证金额:最高本金限额 5,400 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 2025 年 8 月 18 日至 2028 年 8 月 17 日期间债权
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形成的全部债权
7、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