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蓝集团: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5 19:05:14
证券代码:301027 证券简称:华蓝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6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在南宁市月湾
路 1 号南国弈园 6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
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
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欧阳东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