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5 19:40:48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半年度
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中铝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铝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中铝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1年6月27日正式设立,注册资本40亿元人民币,业务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和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等。
中铝财务公司始终坚守“资金归集平台、资金结算平台、资金监控平台、金融服务平台”基本功能定位,辅助中国铝业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持续提升产融结合和金融服务能力,切实发挥金融功能支撑、价值创造和风险防控作用,服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中铝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中铝财务公司已按照《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股东会是中铝财务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以总经理为核心的经营班子负责中铝财务公司的日常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中铝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建立了风险管理与法律合规部和审计稽核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稽核。中铝财务公司针对不同的业务特点均有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职责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有效的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中铝财务公司严格资金管理,基于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保障上市公司资金安全及结算支付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资金计划方面,中铝财务公司实施资金精益计划管理,对资金收支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根据每日收支预算及业务计划编制每日资金计划,以确保成员单位的结算需求。同时,按照资金计划,于每月 20 日之前根据直联银行询价结果,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制定《备付资金头寸方案》,严格履行审批流程后对盈余资金进行存放同业安排。具体审批流程、操作流程及到期兑付全过程,均有专人对接,确保资金安全。
成员单位存款方面,中铝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成员单位对存款享有所有权、使用权及收益权,切实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
同业拆借方面,中铝财务公司建立了同业拆借业务的组织体系。金融市场部负责同业拆借业务的发起及前台交易系统操作;
计划财务部负责资金计划的制定、执行跟踪和相关业务账务处理;结算业务部负责资金清算和划拨;风险管理与法律合规部负责同业拆借业务合规性、合法性审核和风险审查;审计稽核部负责对同业拆借业务操作包括原始凭证合规性、业务结果准确性、档案规范及齐全性进行监督;投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同业拆借业务的同业客户信用评级和综合授信额度。
2.信贷业务控制
中铝财务公司制定了《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综合授信管理办法》《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贷款管理办法》《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票据业务管理办法》《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票据业务实施细则》等制度,内控重点是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优化信贷资产结构。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中铝财务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规定,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保障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中国铝业认为中铝财务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执行有效。
三、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中铝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469.80 亿
元,所有者权益 64.05 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403.43 亿元。
2025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3.3 亿元,利润总额 2.28 亿元,净
利润 1.71 亿元(未经审计)。
(二)管理情况
中铝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
对中铝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中国铝业未发现中铝财务公司在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铝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各项监管指标均在合理的范围内,不存在重大风险。具体如下:
序号 业务指标 规定值 中铝财务公司
1 资本充足率 ≥10.5% 18.23%
2 流动性比率 ≥25% 29.01%
3 贷款余额/存款余额+实收资本 ≤80% 70.07%
4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 ≤100% 0.00%
5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 ≤15% 1.75%
6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 ≤300% 10.48%
7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 ≤100% 12.04%
8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 ≤10% 0.00%
9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 ≤70% 54.07%
10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 ≤20% 0.07%
(四)公司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在中铝财务公司
的存款余额为3,052.65万元,在中铝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0元。公司在中铝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中铝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四、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
(一)中铝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中铝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中铝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
的要求,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发现与会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
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三)中铝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营,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的控制风险,对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中国铝业与中铝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