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钻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8-25 19:59:17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钻具”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恒立钻具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82 号),同
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
发行普通股 14,000,000 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14.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8,8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8,760,370.71 元,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 日。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 累计投入募集资 投入进度
额(调整后) 金金额
1 工程破岩工具生产基 122,760,370.71 70,289,420.02 57.26%
地建设项目
2 工程钻具生产基地研 32,000,000.00 628,546.00 1.96%
发试制中心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4,000,000.00 24,098,248.00 100.41%
合计 178,760,370.71 95,016,214.02 53.15%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金额(元)
工程破岩工具生产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 地建设项目 司武汉生物城支行 127902326810309 6,647,647.55
工程钻具生产基地研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 发试制中心项目 司武汉生物城支行 127902326810508 2,919,962.82
合计 9,567,610.37
注:1、上表余额包含募集资金账户的利息净收入;
2、上表余额不包含 8,000 万元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延期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募投项目“工程钻具生产基地研发试制中心项目”场地建设是在武汉原建筑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考虑到场地改扩建时无法开展研发工作,会延误这些研发项目的进度,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计划等该研发项目基本结束后再进行改扩建。目前,该研发项目已经取得重大进展。公司已经办理了调整土地容积率的手续,正在进行设计方案的确定,预计在原定时间内无法按时完成上述募投项目。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
长远利益的要求,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将募投项目“工程钻具生产基地
研发试制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7 年 9 月 30 日。
(二)预计完成时间及计划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态日期
工程钻具生产基地研发试制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7 年 9 月 30 日
中心项目
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
(三)保障后续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科学合理地进行决策,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坚持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从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工程钻具生产基地研发试
制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至 2027 年 9 月 30 日。本议案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立钻具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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