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医疗: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5 20:53:59
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5-057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9,000.001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8,700 万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3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 包含募集资金及相关现金管理收益等,下文同。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 2020 年 1 月 8 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关于同意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02 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1,333,5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0.96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075,950,16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7,892,778.7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8,057,381.2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0508 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4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审核同意,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关于同意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9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032,88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6.42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13,999,988.12 元,扣除不含税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人民币 8,209,999.82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869,860.7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3,920,127.60 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205,297,388.31 元(扣除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人民币 8,702,599.81 元,含增值税),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0121 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 2025 年 3 月 1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披露,本次发行所募集到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骨科植入物扩产项目 24,916.37 22,716.37
2 骨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775.67 10,775.67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7,723.38 7,723.38
4 补充流动资金 18,784.58 18,784.58
合计 62,200.00 60,000.00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披露,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税费等费用,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20,084.88
2 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税费等费用 1,315.12
合计 21,400.00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公告编号:2025-056)。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9,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8,700 万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3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放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与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并与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相关监管协议等事宜。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8,700万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3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五、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综上,
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