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药业:2025年半年度新光药业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5 21:56:34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79 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太平
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20 元,共计募集资金 24,400.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 3,233.00 万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1,167.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03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1,167.00
项目投入 B1 15,538.2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179.16
项目投入 C1 167.6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0.31
项目投入 D1=B1+C1 15,705.8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189.47
项目 序号 金额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7,650.6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7,650.67
减: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G 7,650.67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0
差异 H=E-G 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浙江新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嵊 州支行、中信银行嵊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与开户 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以保证专款专用。
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中国工商银行嵊州支行 年产 2.2 亿支黄芪生脉饮制 2024年5月已注
1211026029200101055 剂生产线 GMP 建设项目 销
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21 年 10 月注
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 33050165653509588888 销
中信银行嵊州支行 8110801012222255589 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 2024年5月已注
销
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 33050165653509669988 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5年5月已注
销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转
至公司基本户和子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完成注销, 公司与上述项目对应的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0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形成原因:
公司在实施“年产 2.2 亿支黄芪生脉饮制剂 GMP 生产线建设项目”与 “研发质检中心
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通过严格管控项目建设的成本支出、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控制、不断优化生产工艺、设备配置及产线布局等方式,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
公司在实施“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通过严格管控项目建设的成本支出,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控制,不断优化产品研发流程、设备配置及产线布局,降低设备仪器投资规模和采购价格等方式,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作为公司研发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提高设计研发的硬件基础,进一步提升研发实力,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2.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作为公司研发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提高设计研发的硬件基础,进一步提升研发实力,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情况表
1.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
议案》,公司决定在杭州市钱塘新区杭州医药港和达药谷(四期)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由其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资金的用途,并将“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中部分资金 744.76 万元,合计 3,286.48 万元,用于“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公司在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将原开设于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的“区域营销网络建设”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 2,541.72 万元及中信银行绍兴嵊州支行“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中的部分资金 744.76 万元,合计 3,286.48 万元转入子公司浙江新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另将“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内其余节余部分资金 305.77 万元(为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转入公司“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专户(专项账户 8110801012222255589,中信银行嵊州支行),并将上述“区域营销网络建设”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三(三)之说明。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后续无待披露事项。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167.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