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医疗:三星医疗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6 16:25:37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5-070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奥克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奥克斯智能科技”)
本次担保金额 35,000.00 万元
担保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399,831.62 万元(含本次担保)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974,850.0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80.69%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资产 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注:表中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年度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并非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就邮储银行向奥克斯智能科技提供的银行授信提供担
保,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 35,0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 2025 年 8 月 26 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止。
奥克斯智能科技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拥有实际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目标和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承兑、保函、信用证、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及其他融资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 974,85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奥克斯智能科技提供 450,000 万元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一年,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截至2024年度末,奥克斯智能科技资产负债率为 68.93%,该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奥克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8.0545%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宁波奥克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
股 1.9455%
法定代表人 戴冬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728095866K
成立时间 2001 年 4 月 18 日
注册地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枫林路 17、22 号
注册资本 67724.6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
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
控制设备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
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
用零部件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
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有
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
零售;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光
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
经营范围 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
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
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池零配件生产;
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
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
电子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
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软件销售;专用设备修
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进出口代理;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
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批结果为准)。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5 年 1-6 月(未 /2024 年度(经审计)
主要财务指标(元)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632,824,085.35 7,767,653,062.16
负债总额 4,722,493,729.73 5,354,310,411.97
资产净额 2,910,330,355.62 2,413,342,650.19
营业收入 4,194,307,030.18 6,012,147,545.27
净利润 480,569,202.48 829,930,563.56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当事人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区支行
保证人(非自然人):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的主合同为:
债权人与债务人宁波奥克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因同时办理以下(1)-(5)授信业务,签署的业务合同及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1)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
(2)承兑商业汇票;
(3)办理国内及国际贸易融资业务;
(4)出具保函;
(5)其他授信业务:/。
本合同主债权确定期间自 2025 年 8 月 26 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上述期
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4.1 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
币种:人民币。
(大写)叁亿伍仟万元整。
(小写)350000000.00。
4.2 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之日,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
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债权人即有权要求保证人就债务余额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方式
本合同所设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满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保证其稳健经营,本次公司为奥克斯智能科技提供担保。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人的资信和财务状况,被担保方目前经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