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公告时间:2025-08-26 16:27:32
市值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
理,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质量为基础,为提升
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目的在于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提升公司内在价值,促进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平衡,推动公司整体利益与股东长期回报可持续共同发展。
第四条 公司开展市值管理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应基于市场规律、行业周期与公司实际,科学研判影响市值的关键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是持续、常态化的管理行为,公司应坚持长期价值导向,避免盲目追求短期利益。
(五)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及时关注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实时主动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六)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
秘书具体负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部门。总部职能部门、分子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和相关工作落实。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对市值管理工作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制定公司市值管理总体规划。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二)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三)构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合理薪酬体系及员工的有效激励体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升级完善长效激励机制,丰富对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的运用,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
议,推动公司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
各项工作,参加投资者关系活动。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效性、加强舆情监测分析。
第十条 董事会办公室应当落实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具体
工作,加强对舆情的应对,确保市场信息透明;定期监控市值、市盈率、市 净率等关键指标,定期报告公司市值管理工作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
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 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 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 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法
第十二条 建立科学的方法论
公司坚持以科学的方法论指导市值管理工作。公司建立以价值为核心的 市值管理方法论,进行从价值创造、价值梳理到价值传播的全过程体系化管 理。
第十三条 提升产业运营
公司应坚持战略引领和规范运作,夯实产业运营能力驱动内生成长。通过精益管理、增储提质、深耕行业、做精主业等方式,提高人均效能及净资
产回报率等经营绩效,进而持续提升公司内在价值。
第十四条 推进产业投资
公司应坚持推动符合战略规划的产业投资和并购重组。公司充分发挥专 业、严谨、高效的投资决策和投后管理优势,聚焦战略性资源、跨周期品种 和全球化并购机会,为实现快速做大做强提供重要驱动。
第十五条 坚持可持续发展
公司应坚持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战略与经营,构建对环境负责的生 产方式、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文化和规范高效的治理体系,持续提升治 理水平。
第十六条 坚持产融结合
公司应密切关注并积极把握市场融资机会,充分利用上市平台进行多元 化融资,积极引入长期资金与战略投资者,持续促进产业发展,形成良性循 环的产融结合发展模式。
第十七条 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公司应结合发展阶段及经营实际,适时持续推出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 划,探索薪酬证券化等创新激励方式,丰富长效激励机制,实现股东、公司 和核心团队利益的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促进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十八条 重视股东长期回报
公司应结合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制定中长期股东回报规划,在具备条件 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积极提升公司股息率和分红频率,原 则上按年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可以根据公司情况实施中期现金分红。
第十九条 积极应用股份回购
公司应积极运用股份回购工具,研究建立常态化股份回购机制,适时开
展股份回购,促进市值稳定发展。
第二十条 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在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基础上,充分结合投资者需求,主动进行自愿信息披露,持续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有效进行舆情管理,对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股价的舆情及时响应、主动发声,防范虚假信息及误读风险,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公司形象及资本市场品牌声誉。
第二十一条 积极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应秉持合规、平等、主动和诚信的原则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持续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与机构及个人投资者进行交流;不断创新沟通形式,便于有效触达广大中小投资者,向市场充分传递公司价值。
第二十二条 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除以上方式外,公司将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的其他方式,适时合规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五章 监测机制与应急措施
第二十三条 监测机制
公司应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进行监测,并设定预警目标值,一旦触发预警值,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采取适当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第二十四条 面对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情形,公司将积极采取以下
应急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电话会议等方式传递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三)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状况,适时采取股份回购等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是指:
(一)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修订,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