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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远: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8-26 17:13:0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远”、“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浙江华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7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79.4118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9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3,867,060.56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1,168,972.1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2,698,088.3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5]238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金净额少于拟募集资金总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作出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 调整后拟使用 实施主体
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28500 吨汽
1 车特异型高强 31,442.80 30,000.00 26,269.81 浙江华远
度紧固件项目
合计 31,442.80 30,000.00 26,269.81 -
注: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6,269.81 万元,少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30,000.00 万元,因此根据募集资金净额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减。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及节
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使 剩余募集 利息及理财 募投项目预计节
项目名称 用募集资金 累计使用 资金本金 收益扣除手 余募集资金
金额(A) 金额(B) (C) 续费后净额 (E=A-B+D)
(D)
年产 28500
吨汽车特异 26,269.81 22,258.35 4,011.46 21.25 4,032.71
型高强度紧
固件项目
注:募投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包含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尾款。
除因募投项目结项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外,募集资金账户尚存有 119.77 万元原拟用于支付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其中 3.08 万元为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金额,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完成置换。剩余 116.69 万元,一部分拟用于支付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现已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支付;一部分拟用于支付印花税,因印花税为一年一结,且必须使用公司纳税专户进行结算,无法使用募集资金账户结算,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此笔费用;另一部分拟用于支付信息披露费用,因根据合同条款尚未满足付款条件,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相关
费用。因此公司拟将上述 116.6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4,149.40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的
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元) 账户
性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 577904579710000 1,503,533.88 活 期
州龙湾支行 存款
浙江华远汽车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 577904579710000 400,00,000.00 定 期
技股份有限公司 州龙湾支行 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 期
司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 19226101042099998 21,301.96 存款

合计 41,524,835.84
注:上述募投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存在差异,差异系原拟用于支付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所致。
四、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及影响
(一)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制项目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等措施,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同时,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三)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保障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未违反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28500 吨汽车特异型高强度紧固件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拟对“年产 28500 吨汽车特异型高强度紧固件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149.40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前,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尾款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进行支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节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将由自有资金支付。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入、原拟用于支付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以及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节余资金划转完成后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认为:公司“年产 28500 吨汽车特异型高强度紧固件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前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相君 衡 硕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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