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津装备: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5-08-26 17:27:38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79 公司简称:景津装备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长 姜桂廷 被留置 杨名杰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景津装备 603279 景津环保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大伟 刘文君
电话 0534-2758995 0534-2758995
办公地址 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 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
电子信箱 jjhbzqb@163.com jjhbzqb@163.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8,975,770,743.36 8,672,531,611.61 3.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613,455,937.59 4,464,089,226.13 3.35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826,094,798.76 3,126,791,135.26 -9.62
利润总额 437,264,462.50 611,660,740.80 -28.51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7,948,076.87 458,742,232.75 -28.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19,705,358.37 445,168,593.58 -28.18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5,069,793.66 267,269,147.56 59.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15 10.48 减少3.3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7 0.80 -28.7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7 0.79 -27.85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1,10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境内非
景津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 31.36 180,779,289 0 无
人
姜桂廷 境内自 9.38 54,077,780 0 无
然人
宋桂花 境内自 4.19 24,163,769 0 无
然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3.81 21,964,466 0 无
境内非
天津力天融金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 3.77 21,714,000 0 质押 21,714,000
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匠 其他 2.01 11,611,068 0 无
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卓
越优选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其他 1.42 8,208,428 0 无
金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 其他 1.31 7,534,162 0 无
1101 组合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品 其他 0.88 5,068,310 0 无
质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优 其他 0.76 4,397,052 0 无
享分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姜桂廷和宋桂花为夫妻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景津投资有限公司为姜桂廷控制的企业。除此之外,公
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
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