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制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6 18:35:47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5-49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原监事会的职权由审核委员会行使,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另外,由于行政管理机构企业登记管理审批系统对经营范围的分类规则进行了调整,即:原经营范围按“生产/批发/零售+具体产品”分类,现登记系统按“经营行为+产品”模式拆分归类,为匹配新系统规则,需对经营范围表述进行调整。
具体修订情况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
本公司章程
现行条款附注一 修订后条款附注二
第二条 第二条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 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 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党组织在公司中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 作经费。公司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
心作用。 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
项。
第五条 第五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长。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公司的法定代表
…… 人是公司董事长。
……
新增 第十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
第十条 第十一条
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债务承担责任。 ……
……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批发、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零售西药、化工原料、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生产;保固体饮料、兽用药品、鱼油、制药设备、医药检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生产;兽药生产;测仪器及仪表、自行研制开发项目的技术转让、兽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批发、零售中药材、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互联网信息中药饮片、医疗器械(Ⅰ、Ⅱ、Ⅲ类)、隐形眼镜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
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及护理液、检测试纸(剂)、保健食品、母婴用品、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化妆品、洗涤用品、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百货、初级农产品、
海鲜、成人计生类产品;销售化学原料药、化工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
本公司章程
现行条款附注一 修订后条款附注二
产品、化学试剂、医药中间体(以上三项不含危品添加剂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制药险、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不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含危险品)、互联网信息咨询与服务;电商代运营;售;仪器仪表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业务(依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地产中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第一类医疗器械生
经营活动)。 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药物检测仪器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
化妆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食用农产品零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
医疗器械);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普
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
的项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 ……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 ……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公司的股份应当依法转让。
…… ……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
年内不得转让。 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认的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种类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
司股份。 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
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其他情形的除外。
本公司章程
现行条款附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