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医疗: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6 20:38:40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5-060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4 号)核准,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45,797,101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9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5,999,996.9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6,630,702.7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9,369,294.1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141号)。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5,999,996.90
减:发行费用 6,630,702.76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09,369,294.14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30,254,080.39
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7,335,563.89
加:利息收入 24,405,847.24
减:手续费支出 8,491.27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03,512,569.7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
公司与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国信宾水道支行于 2021 年 3 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公司之子公司柯顿(天津)电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于 2021 年 6 月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公司之子公司北京爱和健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9 月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于2024年4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 年 4 月,因公司新增募集资金项目“研发办公总部大楼建设及原厂区升级改造项目”,经三/四方协商一致,公司继续使用原募集资金账户,并在原协议中募集资金项目增加“研发办公总部大楼建设及原厂区升级改造项目”,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存款金额 存储方式
兴业银行天津华苑支行 441130100100520703 0.03 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宾水道支行 0302060619300091704 2,118.22 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宾水道支行 0302060614200004526 80,000,000.00 定期
招商银行北京上地支行 110950235910302 32.80 活期
77010078801700008031 3,510,418.67 活期
浦发银行天津分行 77010076801000002508 10,000,000.00 大额存单(可转让)
77010076801000002509 10,000,000.00 大额存单(可转让)
合计 - 103,512,569.7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5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733.56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3,025.41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025年半年度,公司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2025年6月30日以前的历史年度变更情况如下: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募投项目“共同照护中心扩展及系统研发升级项目”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为了顺利开展业务,将照护服务项目的使用安排明确如下:“糖尿病照护服务及相关产品研发项目”项下的子项目“共同照护中心扩展及系统研发升级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额2.09亿元,其中由公司直接使用资金额0.40亿元,用于天津照护服务开展及研发投入;由公司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使用资金1.69亿元,用于北京及其他地区的照护服务投入及研发投入。截至报告期末,北京爱和健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已设立完成。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同照护中心扩展及系统研发升级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推动在更多城市建设“共同照护”中心、服务更多的糖尿病患者的计划,公司增加天津爱健康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为“共同照护中心扩展及系统研发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前期审议的各主体投资金额相应变更,由公司、北京爱和健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天津爱健康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共同使用募集资金。
2、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因“糖尿病照护服务及相关产品研发项目”之子项目“持续血糖监测系统(CGMS)研发项目继续使用其他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以及过去几年,市场对于试剂盒的需求一度大幅提升,公司当时将主要精力和资源投入到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中,员工上下一心,全力支援试剂盒项目,这导致该项目整体进度有所放缓。公司对该项目实施期限进
行调整,由 2025 年 3 月 5 日延长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持续血糖监测系统(CGMS)研发项目为公司新产品研发类项目,由于医疗器械类产品研发、测试及注册时间较长,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是能够为公司未来丰富血糖监测相关产品、完善血糖管理方案奠定坚实基础,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研发办公总部大楼建设及原厂区升级改造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不进行单独财务评价。本项目实施完成后,效益主要体现为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的大幅提高,有利于公司技术体系升级,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研发工作,本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研发效率进而提升整体核心竞争力。此外,研发办公总部大楼可较好地实现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的效果,有助于提升能效并降低能耗。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本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1,537.79万元,此事项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6469号)。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实际置换金额为1,537.79万元,置换工作已于2021年6月实施完毕。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部分暂时性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决议相关额度自前次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额度届满之日起生效,期限为12个月。在上述使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糖尿病照护服务及相关产品研发项目”之子项目“共同照护中心扩展及系统研发升级项目”已经完成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共计人民币 11,476.34 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