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国投A: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告时间:2025-08-26 21:11:00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适应新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将《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二、删除“第八章 监事会”章节,明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
一是删除原章程“第八章 监事会”以及其他章节涉及“监事会”“监事”的内容;二是将审计委员会相关内容调整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首位,明确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及其他职权;三是对审计委员会的运行机制作出细化规定。
三、调整股东会职权,修改股东会议事安排等相关内容。
一是根据《公司法》删除股东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职权,新增股东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等条款;二是降低股东临时提案权的比例;三是补充股东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的内容,明确应当有具体指示;四是将股东会表决通过比例由“半数以上”修改为“过半数”;五是明确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四、调整董事会职权,修改董事会议事安排等相关内容。
一是根据监管文件规定,新增董事会“确定公司合规管理目标,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对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履行洗钱风险管理职责,承担洗钱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等职权;二是将董事会表决通过比例由“半数以上”修改为“过半数”,同时明确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三是将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修改为提前 5 个工作日。
五、其他修改内容
一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明确股东查阅权的行使条件;二是根据监管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调整董事会成员构成,明确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的具体
人数;三是根据《公司法》及监管文件规定,完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及应当遵守的忠实义务;四是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删除失效条款,合并相似条款,调整个别用词、用语的准确性。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后附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一览表》。
本议案已经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待行业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一览表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一览表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依据
号
1 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法》将全文“股东
股东会 大会”表述修订为“股东会”。
2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和受益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受益人等利益相关 根据《公司法》第一条修订。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银行 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
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其他有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章程。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章程。
3 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根据《公司法》第十条及《上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 市公司章程指引》第八条修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订。
4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十条、第十一条修订。
5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 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
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
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6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秉持“诚信、务实、创新、奉献”的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秉持“诚信、务实、创新、奉献” 根据《公司法》第一条修订。
企业精神,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核心,依法经营,合规运作,科学管理, 的企业精神,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核心,依法经营,合规运作,科学管
开拓创新,创造价值,维护受益人、股东和利益相关者权益。 理,开拓创新,创造价值,维护受益人、股东、职工和利益相关者权
益。
7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5,113,970,358 股。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5,113,970,358 股,公司的股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
本结构为:普通股 5,113,970,358 股。 二十一条修订。
8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三
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 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 条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
人提供任何资助。 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 二十二条修订。
外。
9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
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二十三条修订。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规定的其他方式。
10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应当依法转让。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
二十八条修订。
11 第二十八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八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权的标的。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