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日药业: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7 15:53:18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3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5 年 08 月 26 日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 B01 号楼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08 月 15 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发
出。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 3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为 2 人)。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监事分别为:监事会主席叶尚书女士、监事李俊先生。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尚书女士主持,参会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及审议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程序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处理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