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宇信通: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7 16:24:45
证券代码:300965 证券简称:恒宇信通 公告编号:2025-069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
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742号文《关于同意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1.72元,截至2021年3月29日止,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925,800,000.00元,扣除部分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50,747,111.30元后,余额人民币875,052,888.70元。于2021年3月29日分别汇入公司在: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开立的686777880账号人民币263,815,000.00元;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开立的35390180807360907账号人民币69,240,700.00元;
3、中信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开立的8110701014102067505账号人民币
541,997,188.70元。
上述人民币 875,052,888.70 元,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4,770,565.94 元,扣除公司尚未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2,550,335.7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57,731,987.03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0800001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925,800,000.00
减:发行费用 68,068,012.97
募集资金净额 857,731,987.03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金额 117,153,643.20
其中: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 712,839.40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73,402,305.56
减:手续费支出 4,221.68
减:补充流动资金 187,212,000.0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626,764,427.71
其中:银行活期存款 75,764,427.71
结构性存款 551,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且应按照发行申
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解除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高新科技支行、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中信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
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
行专户管理。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资料,以便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
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均未赎回。
截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及专用结算账户存储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性质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金额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招商银行陕西自贸区西安高新 129907544810602 14,267,185.43
科技支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顺义支行 35390180807360907 779,342.98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中信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 8110701014102067505 616,861.38
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635311306 877,037.51
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 中国民生银行西安锦业路支行 635412556 203.48
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 中信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8111701011500761275 1,221,314.28
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 中国银行济南自贸区支行 210449477298 546,417.50
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 兴业银行西安小寨支行 456650100100136778 46,284.58
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 兴业银行西安小寨支行 456650100100136163 122,123.71
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 兴业银行西安小寨支行 456650100100130977 450,920.53
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646257431 0.31
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 浙商银行北京顺义支行 1000001010120100039787 200.62
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 招商银行西安锦业路支行 129907544810508 56,369,096.28
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 中信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8111701011600849413 467,439.12
合计 75,764,427.71
三、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度,“新一代航电系统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及“航空机载装备及配
套仪器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6.4.1 条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 30%的,公司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定期报告中披露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年度投资计划、目前实际投资进度、调整后预计分年度投资计划以及投资计划变化的原因等”。
公司将尽快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预期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募集资金项目,并及时进行公告;如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将及时进行调整,并披露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1 年度,新增公司恒宇信通作为募投项目“新一代航电系统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及“航空机载装备及配套仪器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全资子公司西安芯一大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博科天成(西安)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具体详情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公
司决定对投资项目进行延期。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新一代航电系统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航空机载装备及配套仪器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