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锐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到期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7 18:38:27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到期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到期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7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深圳欣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次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6、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7、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8、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9、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到期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由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归属期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届满,1 名激励对象放弃归属,董事会同意作废 37.5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届满,尚有 105.20 万份股票期权未
行权;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届满,尚有 7.50
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因此,董事会同意注销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12.70万份。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已到期未归属的37.5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注销已到期未行权的112.70万份股票期权。
五、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到期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及部分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到期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