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先导: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7 18:52:40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5-038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 JIN LI(李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暨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暨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提名 JIN LI(李进)先生、陆恺先生、李建国先生、SUIBO LI 女士、王剑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郭云沛先生、唐国琼女士、薛军
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唐国琼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
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5 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 JIN LI(李进)、SUIBO LI 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 JIN LI(李进)、SUIBO LI 回避表决。
(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确定授予价格,并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及可归属数量;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
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独立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 JIN LI(李进)、SUIBO LI 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董事 JIN LI(李进)、SUIBO LI 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 JIN LI(李进)、SUIBO LI 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
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股票的购买、过户、登记、锁定以及解锁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放弃认购的份额进行重新分配,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事宜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
6、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9、授权董事会确定因个人考核未达标而收回的份额的分配方案及对应标的 股票权益的处置事宜,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事宜授权管理委员会依据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约定办理;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