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5-08-27 19:28:00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21 公司简称:郑州煤电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 上海证券交易所 郑州煤电 600121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房敬 鲁华
电话 0371-87785121 0371-87785121
办公地址 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 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
电子信箱 zce600121@163.com zce600121@163.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4,045,779,595.47 13,963,701,953.71 0.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678,721,582.76 1,878,560,316.92 -10.64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1,837,674,468.34 2,162,253,868.63 -15.01
利润总额 -100,832,430.31 112,259,618.00 -189.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23,954,525.93 10,384,224.43 -2,256.68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31,823,315.43 12,991,857.35 -1,884.37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60,891,475.53 211,360,473.94 -71.19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2.59 0.64 减少13.23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838 0.0085 -2,262.35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838 0.0085 -2,262.35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79,46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
股东名称 股东 比例 持股 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性质 (%) 数量 件的股 股份数量
份数量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 国有法 46.46 566,068,280 0 质押 308,230,000
责任公司 人
郑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 5.45 66,371,000 0 无
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 其他 0.78 9,457,192 0 无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周成 境内自 0.66 7,986,600 0 无
然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 其他 0.50 6,122,144 0 无
级证券投资基金
李松峰 境内自 0.49 5,924,700 0 无
然人
李美君 境内自 0.45 5,443,444 0 无
然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0.43 5,268,953 0 无
黄齐媚 境内自 0.42 5,109,100 0 无
然人
叶斌法 境内自 0.28 3,411,700 0 无
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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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变更日期 2025-02-28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详见 2022 年 3
信息披露网站查询索引及日期 月 8 日、4 月 11 日,2024 年 11 月 22 日、11 月 26 日、12 月 27
日,2025 年 1 月 25 日、2 月 28 日、3 月 4 日在上述网站披露的
相关公告)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