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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朋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8-27 20:10:33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编号:2025-023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定于2025年9月16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隆路1698号5楼会议室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就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1日。
7、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对象:
1)截止2025年9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隆路1698号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备注
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逐项审议《关于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7)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7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3.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上述有关议案已经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新朋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3、议案1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以上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区华隆路1698号)。
3、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在出席股东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文君、顾俊
电话:021-31166512 传真:021-31166513
邮箱:xinpengstock@xinpeng.com
邮政编码:201708
5、与会股东及授权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8,投票简称:新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新朋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授权委托书
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 备注 表决意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号 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逐项审议《关于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7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3.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
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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