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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利科技: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告时间:2025-08-27 20:12:42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等。
除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另有规定外,所有参加对象必须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五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分配比例
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告时参加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11人(不含预留授予人员),其中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合计认购份额对应的股份数为64.00万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份额对应总股数的比例为22.22%,具体如下:
拟持有份 拟持有份额 拟持有份额占员
序号 持有人姓名 职务 额上限( 上限对应的 工持股计划比例
万份) 标的股票数 (%)
量(万股)
1 李义田 总经理 141.75 15.00 5.21%
2 冯国梁 董事、副总经理 103.95 11.00 3.82%
、董事会秘书
3 刘嘉伟 董事、副总经理 103.95 11.00 3.82%
4 张建梅 董事 103.95 11.00 3.82%
5 王萍 副总经理 103.95 11.00 3.82%
6 张新飞 监事 37.80 4.00 1.39%
7 谢文帆 监事 9.45 1.00 0.35%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合计(共7人) 604.80 64.00 22.22%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合计( 1,755.81 185.80 64.51%
不超过104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2,360.61 249.80 86.74%
预留份额 360.99 38.20 13.26%

合计 2,721.60 288.00 100.00%
注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具体份额和股数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视为其自动放弃相应的认购权利。
注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若参加对象出现放弃认购全部或部分拟获授份额的情形,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转入预留份额或由公司继续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参加对象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转入预留份额或由公司继续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预留38.20万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股数的13.26%。预留份额待确定预留份额持有人后再行受让并将相应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
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预留份额的参加对象、认购价格、时间安排、考核要求及解锁比例等)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在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内一次性或分批次予以落实。预留份额未分配前由公司代为管理,不参与持有人会议的表决。预留份额的参与对象应符合本持股计划规定的要求,可以为已持有本持股计划权益份额的人员,亦可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员工,但若获授前述份额的人员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则该分配方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
第六条 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自有及自筹资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21.6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2,721.60万份。除特殊情况外,单个员工起始认购份数为1份(即认购金额为1.00元),单个员工必须认购1元的整数倍份额。参与员工应缴纳的资金总额对应的员工认购的股数上限为288.00万股,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每股受让价格9.45元计算得出。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具体金额和股数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以员工持股计划缴款通知为准。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加对象申报认购,公司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
第七条 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截至2025年2月22日,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已实 际 回 购 股 份 2,8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84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39元/股,最低价为13.13元/股,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249,115.2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八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及价格调整方法
(一)购买股票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受让价格为9.45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的较高者:
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18.88元的50%,为9.45元/股;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18.72的50%,为9.37元/股。
(二)价格的调整方法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非交易过户完成前,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
3、缩股
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n为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
5、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标的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不做调整。
第九条 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288.00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20,808.76万股的1.38%。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参加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第十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8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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