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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7 21:10:43

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5 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 年修订)》的要求,以及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财务报表,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对财务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经营资质、业务与
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本公司关于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批准(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61H244010001),在广州市市场
监 督 管 理 局 登 记 注 册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440000712268670K),由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60%,简称“集团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25%,简称“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广东省沙角(C 厂)发电公司(出资比例
15%,简称“沙 C 公司”)于 2006 年 12 月共同出资通过净壳
收购重组原广东万家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组建的一家
非银行金融机构。经广东银保监局粤银保监复〔2019〕1011号文件批复同意,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30 亿元。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批复同意、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
财务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由“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更
名为“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22 年第 6 号)对财务公司经营范围的最新规定,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批准,财务公司经营业务范围调整为: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成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财务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设有综合部、信息部、财务部、资金部、结算部、信贷部、投资部、稽核部及风控部等九个部门。
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预算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财务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体系完善,经营层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各业务部门针对各项具体业务制定并充分执行标准化的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对业务操作与管理中的各种风险事项进行识别、监测、评估、控制;稽核部门对内控执行、业务操作、规范化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各部门分工明确、权责明晰。
(三)重要风险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风险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结算业务管理的各项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现形成结算类业务制度共 29 项,结算系统流程设置科学,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工作安全高效运行,有效实现对结算业务风险的管控。2025 年上半年结算工作稳健运转,满足了成员单位日常支付结算需求,保障了成员单位的资金链安全。
2、信贷业务风险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信贷管理办法》等 22 项制度规范。
2025 年上半年,财务公司积极落实加大信贷投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经营策略,在风险把控上进行一系列优化调整。首先,持续优化授信项目风险评价要点,强调合规约束刚性要求,聚焦核心指标纵横对标结论,提升风险评价引擎质效。其次,聚焦贷款资金用途,通过背景调查、账户回溯等多重手段,开展贷款资金流向的实质审查,实现资金用途多层穿
透,严守贷款用途与受托支付合规关口。同时,针对性对收购项目开展专项实地尽调,对项目用地性质变更、项目现场运维、周边电源竞争等报表外风险进行有效识别,“用脚丈量风险”的方式减少信息不对称风险,增强风险厘定的精准度。
2025 年上半年,财务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业务合规管理
制度和流程,持续深化“外规内化”要求,严格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和集中决策机制,确保信贷业务的合规开展与稳健运营。截至2025年6月末,财务公司信贷余额达到193.16亿元,较年初增加 15.42 亿元,增幅 8.68%。财务公司绿色信贷余额为 86.38 亿元,占公司信贷资产比重为 44.72%。财务公司信贷客户整体偿债能力稳定,信用风险维持在较低水平,贷款拨备充足,拨备率为 4.32%,远高于监管不低于 2.5%的要求。
3、投资业务风险控制
财务公司秉承稳健的风险偏好,审慎开展投资业务,通过制度建设、策略研究和风险收益分析等管控措施,密切关注市场动态,严格遵循业务相关法规及制度。财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运转良好,投资业务的审批、授权及操作合规稳健。报告期内,财务公司继续开展货币基金投资业务,基金的申购、持有和赎回均严格遵循审批流程。长期股权投资方面,已按监管要求完成珠海农商行股权处置清理工作,股权
转让流程严格履行国有资产交割程序,同步完成监管机构审批备案手续,股权处置资金全额归集至指定账户,交收流程依约完成,资金流向可溯、账目清晰,无遗留权属争议,处置全程风险可控。上述投资业务符合经批准的经营业务范围,投资决策、业务操作、投后跟踪均严格遵循财务公司的内控制度规定,投资业务风险可控。
4、资金业务风险控制
2025 年上半年,财务公司构建“三池四备付”管理体系,
通过日监测机制、平滑机制及“红绿灯”指标模型实现全流程流动性管控。在分池管理、动态监测、实时预警的三维资金池模式下,短期头寸依托精细化资金计划精准预测,中长期头寸则综合经济形势、预算及支付节点建立分析模型,强化波动趋势研判。通过持续优化数据模型、新增监测指标及测试场景,提升压力测试和监测报告质量,使流动性风险的预防、预测、监测、预警及应急能力全面增强,有效支撑资产负债策略优化。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以“科技赋能、数智建设与精细运维并重”作为提升信息管理工作的目标,持续加强公司网络安全建设,2025 年上半年实现网络安全“零事件”,核心业务系统可用率达 99.9%以上。在系统运维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完善的信息科技管理规章制度、流程和规范,严格遵照信息系统变
更管理流程进行操作。在网络安全方面,财务公司遵循“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的原则,持续加强公司网络安全建设,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风险评估,夯实基础设施安全底座。报告期内,财务公司信息科技系统运转良好,系统开发顺利推进,未发生重大网络故障和信息科技风险案件。
6、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进一步深化了以监事会与稽核部为核心的两级监督评价体系,保障合规经营。监事会履行对公司经营决策、风险管理的监督检查职责,年度内以监事会现场检查方式,重点开展包括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情况在内的相关管理事项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公司稽核部从监督落实层面负责业务事后稽核、内控监督与评价、审计监督、纪检监督、监事会日常管理等工作。
2025 年上半年,财务公司以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防
范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重点开展业务连续性管理、招标采购等 7 项审计项目,实现关键业务审计全覆盖,对内部控制情况及风险管理进行客观评价并提出内审建议,积极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公司管理合规、经营稳健。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总资产 405.00 亿元,
361.92 亿元,比年初增加 43.56 亿元,增幅 13.68%;吸收存款
(含存入保证金)余额为 360.38 亿元,较年初增加 44.16 亿元,
增幅 13.96%;信贷余额(含贴现面值)为 193.16 亿元,较年初 增加 15.42 亿元,增幅 8.68%。财务公司依托精准的资金预 测模型和智能调剂机制,构建集团流动性安全屏障,确保资 金运用、头寸管理持续处于最优区间,2025 年上半年实现营
业总收入 3.64 亿元,营业总支出 1.16 亿元,投资收益(含浮
盈)0.31 亿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0 元,实现营业利润 2.80
亿元,税后净利润 2.19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4.02%。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 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 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监管规定, 财务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各项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关键指标 如下:
序号 指标 标准值 本期实际值
1 资本充足率 ≥10.5% 18.11%
2 流动性比例 ≥25% 59.25%
3 贷款余额/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 ≤80% 49.48%
4 集团外债总额/资本净额 ≤100% 0
5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 ≤15% 0.12%
6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 ≤300% 0.31%
7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 ≤100% 1.09%
8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 ≤10% 0
9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 ≤70% 53.73%
10 自有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 ≤20% 0.07%
(四)股东存贷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 存款 贷款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80,000 129,372.40 0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75,000 64,829.13 44,900
广东省沙角(C 厂)发电公司 45,000 22,512.22 0
本公司(母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6.48亿元,占财务公司吸收存款(含存入保证金)余额360.38亿元的1.80%。财务公司对股东发放贷款余额为4.49亿元,其中:对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余额4.49亿元,对其他股东发放贷款余额为0,均未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50%或者该股东对财务公司出资额。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从未发生因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制订了在财务
公司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四、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财务公司及其业务合法合规,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内控制度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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