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泰妮: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7 21:17:40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6 号)同意注册,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60.00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7.3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1,018.8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8,389.68 万元。募集
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第 00024 号)。
(二)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初始到账净额为人民币 290,533.14 万元,募集资金
净额人民币 288,389.68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96,741.42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301,018.80
减:发行费用 12,629.12
募集资金净额 288,389.68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56,741.42
减: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2,0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68,000.00
减: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5.70
加:累计取得理财收益 9,793.01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等 2,014.98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430.5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贝泰妮集团中央工厂二期项目”,并同意公司在商业银
行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
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新设“中央工厂二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昆明分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金 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 871903362010805 中央工厂新基地建设项目 - 已销户
兴业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 471080100101106920 营销渠道及品牌建设项目 - 已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陆桥支行 8111901011500370699 补充运营资金 - 已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陆桥支行 8111901013900370708 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469.80 正常使用
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 871903362010103 超募资金 380.32 正常使用
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 871903362010008 中央工厂二期项目 2,580.43 正常使用
合 计 3,430.55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32,0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 32,0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已完成“中央工厂新基地建设项目”和“营销渠道及品牌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在账户注销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结余利息存储情况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2024 年“中央工厂新基地建设项目”和“营销渠道及品牌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共计25.7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
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 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豁免履行审议程序。
2024 年公司已将节余资金一次性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
常生产经营活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 2021 年 3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34,920.67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4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以及 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
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贝泰妮集团中央工厂二期项目”,计
划投资总额 36,000 万元。公司已于 2024 年将超募资金中的 36,000 万元,转入公司在招商
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贝泰妮集团中央工厂二期项目”的专用募集户中。
(3)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32,0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
户。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 32,0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 380.32 万元。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