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7 21:36:58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4 号)核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6,783,583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86
元。截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本公司实际已向 13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186,783,583 股,募集资金总额 1,094,551,796.38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 6,136,307.5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88,415,488.8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500031 号的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如下:截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 14 时,保荐人(主
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4 月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同)已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将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含增值税)人民币 3,174,200.21 元
后的出资款余额人民币 1,091,377,596.17 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立的 38610180803687366 账号。
(二)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 年 1-6 月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7,040.14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投项目累计支出总额为
27,168.62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募集资金发生额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资金金额 109,137.76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含置换) 27,464.83
其中:2025 年 1-6 月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7,040.14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 59,900.00
加:累计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810.23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2,583.16
注:“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置换的发行前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和扣除保荐承销费后 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 照《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
定,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时,公司已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湖景支行、海 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滨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为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 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照明禅昌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禅昌光 电”)为募投项目“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的实 施主体之一,并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禅昌光电提供借款不超过 1.35 亿元。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及禅昌光电与保荐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湖景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存放于禅昌光电的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明细如下:
账户余额
序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人民币 募投项目
号
万元)
佛 山 电 器 中国光大银行
智慧路灯建设项
1 照 明 股 份 股份有限公司 38610180803687366 3,991.03
目(已终止)
有限公司 广州分行
佛 山 电 器 广州银行股份 佛山照明自动化
2 照 明 股 份 有限公司佛山 814007488880010086 6,555.30 改造和数字化转
有限公司 湖景支行 型建设项目
佛 照 ( 海 海南银行股份 佛山照明海南产
3 南)科技有 有限公司海口 6003322900067 1,231.29 业 园 一 期 项 目
限公司 滨海支行 (已终止)
中国建设银行
佛 山 电 器
股份有限公司 车灯模组生产建
4 照 明 股 份 44050166004200000816 6,246.85
佛山南湖路支 设项目
有限公司
行
佛 山 电 器 招商银行股份
研发中心建设项
5 照 明 股 份 有限公司佛山 757900009610010 968.55
目
有限公司 分行
佛 山 照 明 佛山照明自动化
广州银行佛山
6 禅 昌 光 电 814007888880010107 3,590.14 改造与数字化转
湖景支行
有限公司 型建设项目
合 计 22,583.16
三、202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的总额为 27,168.62 万元,其中 2025 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
入募投项目总额为 7,040.14 万元。关于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度募投项
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独立 核算项目经济效益。但随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成,公司的技术研 发能力将得到有效加强,从而带动产品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提升,为公 司带来较大的市场竞争优势,实现公司中长期的发展战略目标。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并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
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予以调整,并新增“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智慧路 8 号佛照大厦”一处实施地点,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增“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17 号广晟大厦 54 楼”两处实施地点。
本次增加实施地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也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情况均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
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7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 月 1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