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电子: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7 22:14:03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可归属人数:27 人
本次可归属数量:67.1104 万股(调整后)
本次授予价格:6.54 元/股(调整后)
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
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或“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13.78 元/股(调整前)。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计 31 人,其中首次授予 27 人,
预留授予 4 人,包括本计划公告时任职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含独立董事和监事。具体如下:
调整前获授 调整后获授 占本计划 占本激励
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 拟授予权 计划公告
号 数量 数量 益总量的 日股本总
(万股) (万股) 比例 额的比例
1 王嗣纬 中国 董事长、总 10.00 19.60 9.35% 0.10%
裁
2 王嗣缜 中国 董事、副总 8.00 15.68 7.48% 0.08%
裁
3 叶小翠 中国 副总裁、董 5.00 9.80 4.67% 0.05%
事会秘书
4 马仁忠 中国台湾 销售总监 3.00 5.88 2.80% 0.03%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23 人) 59.60 116.8160 55.70% 0.59%
预留部分 21.40 41.9440 20.00% 0.21%
合计 107.00 209.7200 100.00% 1.0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
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
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2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
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激励
对象的相关信息。若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则预留权益失效;
4、以上百分比是四舍五入之后的结果,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5、预留部分(调整后)为 41.9440 万股,实际预留授予数量(调整后)为 41.3000 万股,剩余 0.6440
万已失效。预留授予部分如下表所示:
调整前获授 调整后获授 占本计划 占本激励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 拟授予权 计划公告
数量 数量 益总量的 日股本总
(万股) (万股) 比例 额的比例
预留部分授予 21.40 41.30 19.69% 0.21%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4 人)
合计 21.40 209.7200 19.69% 0.21%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4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3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4 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各个批次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4 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个批次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预留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5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5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对应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8% 6.5%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18% 14.5%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年 30% 24%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4 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4 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5-2026 年 2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对应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18% 14.5%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 30%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