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8 16:06:09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5-049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相结合的形
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
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参与会议的董事 9 人,其中董事赖春宝、钱然婷、马林、范小荣、刘学、黄华生、廖县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长赖春宝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主持本次会议,由经过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公司董事、总经理杨宏伟先生代为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要求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