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雷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8-28 17:43:5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金雷股份”或“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金雷股份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雷科技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8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63,700,414股,发行价格为33.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51,799,984.92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702,106.82元(不含税)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41,097,878.1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6月15日出具了《金雷科技股份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71C000282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实行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5,1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海上风电核心部件数字化制造项目 205,180.00 175,18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40,000.00
合计 245,180.00 215,180.00
三、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投项目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海上风电核心部件数字化制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1、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同时考虑到由于公司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统一划转,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上述费用的可操作性较差。
2、为加快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双方抵账等)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
3、募投项目支出涉及的部分机械费、人工费、水费等零星开支,以公司整体为单位进行对外结算,同一费用不适合通过多个银行账户分别支付,需要以自有资金先行统一支付。
四、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金雷重装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相关经办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审批,金雷重装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2、金雷重装财务部建立募投项目明细账及汇总表,按月汇总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经募集资金支付审批流程通过后,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
3、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检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金雷重装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优化了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票据周转速度,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一致同意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琳琳 王飞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