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钰矿业: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5-08-28 18:18:55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020 公司简称:华钰矿业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零二五年八月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华钰矿业 601020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想 袁莉
电话 010-64937589 010-64937589
办公地址 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 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
路华钰大厦 路华钰大厦
电子信箱 huayu@huayumining.com huayu@huayumining.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6,085,676,071.68 5,785,677,830.17 5.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603,337,941.73 3,370,759,303.48 6.90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803,103,216.49 592,831,125.73 35.47
利润总额 263,403,108.91 195,454,596.27 34.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82,157,430.58 109,213,888.27 66.79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67,212,112.17 103,314,618.54 61.85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58,132,182.01 79,511,234.18 350.42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5.26 3.68 增加1.58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22 0.138 60.87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22 0.138 60.87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77,85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境内非
西藏道衡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 15.37 126,000,716 0 质押 64,670,969
人
境内非
青海西部稀贵金属有限公司 国有法 9.79 80,298,564 0 质押 18,740,000
人
境内非
西藏博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 1.72 14,063,479 0 质押 14,000,000
人
上海泉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泉汐名扬多策略组合投资 未知 1.34 10,972,820 0 无
私募证券基金 7 号
上海泉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泉汐名扬多策略组合投资 未知 1.30 10,671,120 0 无
私募基金 1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 未知 0.85 7,000,000 0 无
投资基金(LOF)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方中证 1000 交易型开放式 未知 0.74 6,060,460 0 无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未知 0.73 6,000,000 0 无
-银华同力精选混合型证券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投资基金
榆林市千树塔矿业投资有限 未知 0.64 5,226,246 0 无
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未知 0.61 4,998,559 0 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未发现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