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羊马:关于“三羊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8 18:40:28
证券代码:001317 证券简称:三羊马 公告编号:2025-069
债券代码:127097 债券简称:三羊转债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羊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1317;证券简称:三羊马
2、债券代码:127097;债券简称:三羊转债
3、当前转股价格:37.43 元/股
4、转股期限:2024 年 5 月 6 日至 2029 年 10 月 25 日
自 2025 年 7 月 18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三羊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37.43 元/股)的 130%(即 48.659 元/股),预计后续可能触发“三羊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三羊转债”。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981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1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 6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21,0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三羊转债”,债券代码“127097”。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11 月 1 日,T+4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4 年 5 月 1
日至 2029 年 10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三羊转债”转股期间为 2024
年 5 月 1 日至 2029 年 10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初始转股价格为 37.65 元/股。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因实施 2023 年度现金分红,已将“三羊转债”转股价格由 37.65 元/股调整
为 37.53 元/股。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因实施 2024 年度现金分红,已将“三羊转
债”转股价格由 37.53 元/股调整为 37.43 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
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三羊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5 年 7 月 18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
低于“三羊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37.43 元/股)的 130%(即 48.659 元/股)。如
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预计后续可能触发“三羊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三羊转债”。
四、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的相关约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