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鸿: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8 18:57:29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5-071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保留意见。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3、变更原因:鉴于中兴财光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经履行相关程序,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5、本次变更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
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5)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6)截至 2024 年末,政旦志远拥有合伙人 29 名、注册会计师 91 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68 名。
(7)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268.9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6,340.74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 797.3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434.75 万元。
(8)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6 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 2,459.60 万
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000 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2024 年年末数(经审计)为 217.58 万元。政旦志远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
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
措施 11 次(其中 7 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其中 5 次不在本
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希,2020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12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 7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泉,2020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12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 6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2 家。
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蒋文伟,2016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23 年 8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类型
审计职责履行不到位,
刘泉 2023 年 12 月 19 日 警示函 浙江证监局
予以出具警示函。
证 监会 上海 审计职责履行不到位,
蒋文伟 2025 年 1 月 14 日 警示函
专员办 予以出具警示函。
3、独立性:
拟聘任的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工作时间等因素、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政旦志远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中兴财光华已为公司提供了 4 年审计服务,在此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兴财光华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已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政旦志远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政旦志远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
提议聘请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开展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聘期 1 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