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8 20:08:14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商银行”)第七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
杭州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目前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共 11 人。本次会议亲自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共 11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陈海强董事(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国内准则及国际准则)》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公司官网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三、通过《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恢复与处置计划更新的议
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2029年度资本规划》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资本债券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本次发行资本债券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工具类型:可发行的资本债券包括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以及二级资本债券,且该等资本债券需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修订)》《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2.发行规模:上述资本债券发行规模总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450 亿元。
3.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应符合以下要求:
(1)赎回选择权:自发行之日起满 5年后,本公司有权在获得监管机构认可的前提下,全部或部分赎回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2)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全部或部分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3)期限:与本公司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
(4)票面利率:参考市场利率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的批准,适时计入本公司其他一级资本;
(6)发行区域:可在境内或境外发行。
4.二级资本债券应符合以下要求:
(1)赎回选择权:自发行之日起满 5年后,本公司有权在获得监管机构认
可的前提下,全部或部分赎回二级资本债券;
(2)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全部或部分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3)期限:不少于 5 年;
(4)票面利率:参考市场利率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的批准,适时计入本公司二级资本;
(6)发行区域:可在境内或境外发行。
5.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 24个月止。
(二)有关授权事项
1.债券发行期间相关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以及上述条款和条件,共同或单独全权决定资本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及办理所有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资本债券发行期次、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利率、发行对象、发行条款具体内容等,选聘中介机构,办理债券登记托管,申请债券上市流通,进行与债券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2)向相关监管机构申报备案债券的发行,并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及审批要求,对发行方案、申报材料、备案文件、债券名称、条款设计及其他与债券相关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3)其他与债券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 24 个月止。
2.债券存续期间有关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共同或单独全权办理各期次债券存续期间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安排还本付息、在满足赎回条件的前提下行使赎回选择权、在触发事件发生时按照约定进行减记、信息披露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上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通过《关于变更董事暨提名杨朝晖先生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杨朝晖先生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浙商银行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同意提名杨朝晖先生为浙商银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杨朝晖的董事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杨朝晖的简历详见附件。
八、通过《关于变更董事暨提名郑新刚先生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郑新刚先生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浙商银行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同意提名郑新刚先生为浙商银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郑新刚的董事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郑新刚的简历详见附件。
九、通过《关于补选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马红为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通过《关于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关于与董事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董事对涉及本人及其关联方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回避表决。本议案中每项事项的表决结果均为:10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与监事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与高级管理人员(非同时担任董事)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在未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前述人员直接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董监高及其关联方”)开展购买日常金融产品或服务等类型的关联交易,包
括存款、支付结算、信用卡、个人贷款、理财产品等,且前述关联交易需遵循市场化定价,按照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如董监高及其关联方,拟与本公司开展除上述购买日常金融产品或服务等类型以外的关联交易,或达到《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的关联交易,或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规定的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另行履行关联交易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和披露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涉及的浙商银行与董监高及其关联方发生的购买日常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关联交易,与浙商银行日常业务具有相关性,浙商银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浙商银行的独立性,不会对浙商银行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上述议案已经浙商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一、通过《关于呆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通过《关于召开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月 28 日
附件:
杨朝晖先生简历
杨朝晖,男, 1970 年 8 月出生,大学,中级经济师。杨先生曾任宁波港股
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等职。现任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主任。
郑新刚先生简历
郑新刚,男,1979 年 1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郑先生曾任
职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经理、投资发展部副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