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8 20:16:42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 B 股 公告编号:2025-02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十一
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同意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附件《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订,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
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
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自修订后的《公
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现任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相应解除,《华电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风险防控能力,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在原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基础上,增加风险管理的相关
职责,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一)完善总则、法定代表人、股份发行等规定
1.完善公司章程制定目的,旨在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确定法定代表人的范围、职权、更换时限及法律责任等条款。
3.增加关于面额股的相关表述。
(二)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制度
1.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门章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
职责和义务。
2.修改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股东会召集等程序。
(三)取消监事会,完善董事、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要求
1.取消监事会章节,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门章节,明确审计委员会行使
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并规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和职权。
2.新增独立董事专门章节,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职权等事项。
3.新增董事任职资格、职工董事设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等条款。
(四)对利润分配相关条款做相应调整
取消当年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条件中,关于经审计净资产和可供分配利润财务指标的限定。根据新《公司法》有关规定,明确了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等事项。
(五)新增“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章节
根据《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规定,第九章增加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相关规定。
(六)其他
1.根据《公司法》及《章程指引》的规定,《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中的“股东大会”全部替换为“股东会”,“半数以上”全部替换为“过半数”,股份“种类”全部替换为“类别”,以确保与《公司法》的规定保持一致。
2.现行的《公司章程》中其他部分条款修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3.修订内容涉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一并予以调整,不再单独列示。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变更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附件 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1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制订本章程。 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对照《公
司法》进行了规范,依法履行了重新登 司)。
记手续。 公司经黑龙江省体改委“黑体改复
2 公司经黑龙江省体改委“黑体改复
[1992]301 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 [1992]301 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
式设立;在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设立;在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230199126973422N。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
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3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新增条目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
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
4
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
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
5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6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党委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新增条目 第十四条 公司坚持依法治企,努力打造
7 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
信的法治企业。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努力开拓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致力于
和发展业务,通过有效经营使全体股东 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市场化
的投资得到丰厚的回报,促进本地区电 经营机制,依法自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8 力事业的发展,增强公司在市场经济中 增强市场竞争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安
的竞争性。 全、高效、清洁、低碳的优质能源。不断
提高企业盈利水平,使全体股东获得稳定
且不断增长的投资收益。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 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
9
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 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
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 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
10
标明面值。 标明面值。
11 第十九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黑龙江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黑龙江
省电力公司、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 省电力公司、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中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黑龙江省信托投资 国人民建设银行黑龙江省信托投资公司
公司和黑龙江省华能发电公司发行 和黑龙江省华能发电公司发行 12706.7 万
12706.7 万股,占公司当时可发行普通 股,占公司当时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股总数的 79.42% 79.42%,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内资股 第二十二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747,533.6208 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股 7,907,336.621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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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持有 43,200.0002 万股。 内资股 747,533.6208 万股,境内上市外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