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瞳光学: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告时间:2025-08-28 22:03:49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证券代码:300790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二五年八月
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一、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瞳光学”“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预计规模和具体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无法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份额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四、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存在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中有关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描述不代表公司的业绩预测,亦不构成业绩承诺。
六、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纳入持有人范围的其他员工(以下简称“持有人”),初始设立时总人数不超过 12 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 人,其他员工 7 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可以根据认购款缴纳情况、员工变动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宇瞳光学 A 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684,500 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374,118,981 股的 0.18%。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可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
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截至 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完成回购,
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684,5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回购完成时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0.2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3.28 元/股、最低价为 13.06 元/股,
回购均价为 13.1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022,311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尚在
实施中,截至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尚未行使权益的股票数量为 4,700,500
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 374,118,981 股的 1.26%。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通过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9,350,270 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份的价格为 13.66 元/股。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除表决权之外的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 48 个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
票过户之日起分 3 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解锁比例
分别为 30%、30%、40%。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后,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展期,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
票的表决权。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均将回避表决。除上述人员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未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一、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动,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一大股东仍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十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后续的实施过程中,公司监事会依法依规取消的,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履行监事会的相关职责。
目录
声明......1
风险提示......2
特别提示......3
目录......6
释义......7
第一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目的......8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9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范围及份额分配情况...... 10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规模和购买价格...... 12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14
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16
第七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19
第八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20
第九章 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26
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28
第十一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30
第十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32
第十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33
第十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34
第十五章 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35
第十六章 其他重要事项......36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宇瞳光学、公司 指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 指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
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指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
标的股票 指 宇瞳光学 A 股普通股
锁定期 指 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起算不少于 12 个月
持有人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规范运作指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二、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三、有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