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沃科技: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9 16:00:10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已受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2,378.60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下称“张化机”或“原告”)就与山东富宇石化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富宇”或“被告”)买卖合同纠纷,向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山东富宇支付货款本息合计约 2,378.60 万元。张化机于近日收到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鲁 0503 民初 2258 号,公司现将案件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1.原告: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余忠海
2. 被告:山东富宇石化有限公司
住所地: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滨孤路 89 号
法定代表人:张全峰
(二)本次诉讼的背景情况
原告与被告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在东营市河口区签订了产品供销合同,约定
由被告向原告购买氢气水冷器等设备共计 14 台。上述设备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交付并在被告现场完成联合检验。产品供销合同总价为 6,390.00 万元,已支付价
款 4,134.00 万元,被告逾期未付设备款为 2,256.00 万元。经计算,截至 2025 年
7 月 2 日,迟延给付价款的利息为 122.60 万元。
(三)诉讼请求
请求山东富宇支付货款本息合计约 2,378.60 万元。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受理情况
张化机于近日收到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
鲁 0503 民初 2258 号,本案已获得受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列示
如下:
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事由 涉及金额 案件受理日 进展情况
(元) 期
1 张化机(苏州)重 宁夏晶体新能源材料有 买卖合同纠纷 3,903,380.00 2025 年 8 月 6 已受理
装有限公司 限公司 日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本次公告所涉案件,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
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及时对涉及重大
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鲁 0503 民初 2258 号。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