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吉瑞: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9 17:51:08
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5-038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
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于《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的相关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或”统一替换为“或者”,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上述修订及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以及个别文字表述、标点符号等非实质性变更,也不再逐项列示。除前述修订情况外,《公司章程》的其他修订内容对照详见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此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章程修订备案手续等。
鉴于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本次变更的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或拟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新的制度,具体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修订/制定 是否需要股
东大会审批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5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6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否
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否
9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0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1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3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否
14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否
1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6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7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8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9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修订 否
20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1 重大事项通报制度 修订 否
22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2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修订 否
变动管理制度
24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修订 否
25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修订 否
2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 否
27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上述拟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修订及制定的部分相关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30 日
附件一: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 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无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债务承担责任。
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务负责人以及经董事会认定为“高级管理人 书、财务负责人以及经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
员”的其他人员。 员。
无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