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电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订、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9 18:44:03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05-043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正电机”)于 2025 年8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要求,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依据相关规则对《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相关条款及其他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有关事项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 公司章程修订前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1.01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1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1.02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第1.02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2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简称“公司”)。 ”)。
第1.03条 公司于2001年11月26日经 第1.03条 公司于2001年 11 月 26日经浙
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张敏和钱进、章 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张敏和钱进、章则余等
3 则余等16名自然人发起设立。在浙江省工 16名自然人发起设立。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
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注册号
》,工商注册号为:3300001008362。 为:3300001008362。
第1.04条 公司于2007年11月20日 第1.04条 公司于2007年11月20日经中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4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其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其中,公司向境
中,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 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为2000
购的内资股为2000万股,于2007年12月12 万股,于2007年12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市。
第1.05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1.05条 公司注册名称:
5 中文为: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为: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为:Zhejiang Founder Motor Limited 英 文 为 : Zhejiang Founder Motor Limited
Company Company
第1.06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 第1.06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
6 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成大街 区南明山街道成大街626号,邮编:323000。
626号,邮编:323000。
第1.07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1.07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7 495,871,930.00元,实收资本495,871,930.00 495,871,930.00元,实收资本495,871,930.00元。
元。
8 第1.08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 第1.08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
限公司。 公司。
第1.09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1.09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9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
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1.10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10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
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1.10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1.11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11 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任。
第1.11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第1.12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12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事、高级管理人员。
员。
第1.12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1.13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13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总工程师。 务总监、总工程师。
第1.14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14 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
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2.01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现代 第2.01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现代企
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自15 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运
束的运行机制,面向国际、国内市场,采用行机制,面向国际、国内市场,采用高新技术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不断提高产品档次改造传统产业,不断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努
和质量,努力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增加全力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增加全体股东的收益
体股东的收益。 。
第2.02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 第2.02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
经营范围是:加工、制造、销售:新能源汽营范围是:加工、制造、销售:新能源汽车用
车用电机及控制器、微电机、缝纫机、家用电机及控制器、微电机、缝纫机、家用电器、
电器、电动工具;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电动工具;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
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部件及技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部件及技术的进出口16 术的进出口业务;厂房、仓库出租;生产、业务;厂房、仓库出租;生产、检测设备的租
检测设备的租赁;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赁;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转
;技术服务;转让自有技术;(详见《进出让自有技术;(详见《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口企业资格证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第三章 股 份 第三章 股 份
17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3.01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3.01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
第3.02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3.02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