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科技:东华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副总经理事项的意见
公告时间:2025-08-29 21:16:23
东华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
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副总经理事项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补选非
独立董事、聘任副总经理等事项。
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面审查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基础上,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会议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副总经理的审核意见如下:
一、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核,会议认为:
1.一致同意补选王会民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王会民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和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工作能力。
3.王会民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王会民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5.一致同意将该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核,会议认为:
1.一致同意聘任穆荣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穆荣哲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和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工作能力。
3.穆荣哲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穆荣哲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5.一致同意将该聘任副总经理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郭社增 李立新 陆 熹
2025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