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股份: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2 18:36:58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400,000.00万元
担保对象一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0.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冰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3,000.00 万元
担保对象二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66.6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4,634.00
对外担保余额(万元)
对外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8.64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担保对象浙江冰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以上的公司,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绿色专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署了《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永和”)向上述银行组成的银团办理的400,000.00 万元项目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冰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龙环保”)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前述担保均无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共同或单独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不超过 430,00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其中,对包头永和提供不超过 400,000.00 万元的担保预计额度,对冰龙环保提供不超过 10,000.00
万元的担保预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全资子公司
及上市公司持 □控股子公司
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股比例
法定代表人 徐水土
统一社会信用 91150223MA0RTEEX7Q
代码
成立时间 2021 年 11 月 9 日
注册地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九原工业园区管委会办
公楼 203 室
注册资本 133,6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
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道路
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矿产资源(非
煤矿山)开采;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
经营范围 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
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
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
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项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 月-6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65,984.75 48,895.17
主要财务指标 负债总额 3,850.19 35,973.72
(万元) 资产净额
62,134.56 12,921.45
营业收入 2.64 17.14
净利润 -825.09 -1,500.77
(二) 浙江冰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冰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全资子公司
及上市公司持 控股子公司
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0%
股比例
法定代表人 徐水土
统一社会信用 91330800MA29TUFB4D
代码
成立时间 2017 年 11 月 6 日
注册地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新新街道世纪大道 893 号 5 幢 501、502 室
(自主申报)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
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
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
户外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
经营范围 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消防器材销售;日用
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润滑油销售;金属切割及
焊接设备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喷枪及类似器具
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销
售;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项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2025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年 1 月-6 月(未经审计)/2024 年度(经审计)
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 13,869.53 12,774.98
(万元) 负债总额
11,288.03 10,883.15
资产净额 2,581.50 1,891.83
营业收入 21,793.77 32,143.55
净利润 979.24 1,011.7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被担保人: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1. 保证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绿色专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蒙商银行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