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装备: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3 17:45:12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5〕071 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4.38 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4.18 元/股(含)。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 年 9 月 10 日(2025 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60 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5 年 3 月 1 日、2025 年 3 月 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号)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 号)。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24.60 元/股调整为 24.38 元/股,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9 日(2024 年度权益分派的除权
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号)。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除回购资金总额调整外,
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5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号)。
二、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实施情况
公司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 896,225,431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246,209 股后的 895,979,2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2.00 元(含税),共派发人民币 179,195,844.40 元,不送红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
折 算 每 股 现 金 红 利 =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179,195,844.40 元 ÷
896,225,431 股=0.1999450 元/股(计算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 7 位,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1999450 元。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
月 10 日。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号)。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对股票回购价格的上限进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24.38 元/股调整为 24.18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24.38 元/股-0.1999450 元/股≈24.18 元/股(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9 月 10 日(2025 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0 万元(含),调整后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18 元/股(含),按回购金额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203,47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69%;按回购金额上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0,339,1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