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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泰: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3 18:53:05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ST 金泰 公告编号:2025-098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
(临时)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监事会自行召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80)。
2025 年 9 月 1 日,公司监事会分别收到合计持有公司 3.55%股份的股东吴国
政,合计持有公司 1.30%股份的股东王会平、杨玲芬、肖雯、潘志民,合计持有 公司 14.80%股份的股东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上海金力 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 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进行罢免及补选:
(1)《关于罢免刘锐明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2)《关于选举马安乐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郭海楠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罢免郝大庆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罢免孙策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选举刘雅浪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关于选举蔡兆云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股
东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截至股东提出临时提案时,股东吴国政持有公司股份 16,861,9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5%;股东王会平、杨玲芬、肖雯、潘志民合计持有公司 6,179,56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股东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0,352,7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0%。公司监事会认为,股东提出临时提案时,提案人吴国政持有公司 3.55%股份,提案人王会平、杨玲芬、肖雯、潘志民合计持有公司 1.30%股份,提案人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4.80%股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提案人作为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提案人的临时提案提出时间在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案提交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以上情况,现将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监
事会自行召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履行的召集程序:
召集人:公司监事会。
履行的召集程序:
(1)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8日收到公司股东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大禾”)发来的《关于提议召开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并于函件中载明拟审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议案以2票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的投票结果,未获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审议不通过。即董事会不同意海南大禾关于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亦不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2)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8月8日收到海南大禾发来的《关于提议召开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并于函件中载明拟审议的议案(与提请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监事会作为召集人将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股东提请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9月 12 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罢免罗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
2.00 《关于罢免于绪刚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
3.00 《关于罢免唐光泽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
4.00 《关于罢免刘锐明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
5.00 《关于罢免郝大庆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
6.00 《关于罢免孙策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职务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7.00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7.01 《关于选举刘小龙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7.02 《关于选举马安乐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7.03 《关于选举刘雅浪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7.04 《关于选举蔡兆云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8.00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8.01 《关于选举徐丽慧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8.02 《关于选举邦荔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8.03 《关于选举徐甲强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8.04 《关于选举郭海楠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二)特别提示与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及以上投票赞成表决通过。议案1、议案4、议案5、议案6的表决结果,是决定议案7.01至议案7.04是否生效的前提。如果议案1、议案4、议案5、议案6经表决均获得通过,则议案7.01至议案7.04表决结果全部有效;如果议案1、议案4、议案5、议案6经表决获得部分通过,则议案7.01至议案7.04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相应罢免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相应表决结果按所获赞成票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应选人数范围内发生效力;如果议案1、议案4、议案5、议案6经表决均未获得通过,则议案7.01至议案7.04表决结果均不发生效力。
关于独立董事的罢免及选举:独立董事的罢免及选举,均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及以上投票赞成表决通过。议案2及议案3的表决结果,是决定议案8.01至议案8.04表决结果是否生效的前提:如果议案2及议案3经表决均获得通过,则议案8.01至议案8.04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名,相应表决结果按所获赞成票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应选人数范围内发生效力;如果议案2及议案3经表决部分获得通过,则议案8.01至议案8.04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相应罢免的独立董事人数加一名,相应表决结果按所获赞成票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应选人数范围内发生效力;如议案2及议案3均未获得通过,则议案8.01至议案8.04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一名,相应表决结果按所获赞成票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应选人数范围内发生效力。
议案7、议案8的表决方式应采用累积投票方式;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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