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奥传感: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5年第二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公告时间:2025-09-04 16:34:04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2025 年第二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二〇二五年九月
财务顾问声明
2025 年 5 月 6 日,李宏庆与中创新航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李宏庆同意
将其持有的公司 87,620,38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94%)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中创新航。同日,双方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李宏庆在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且转让对价支付完毕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可撤销地放弃持有上市
公司 155,725,311 股的表决权。2025 年 5 月 6 日,中创新航与苏奥传感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拟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119,482,337 股,认购金额不超过 672,685,557.31 元。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接受中创新航委托,担任其本次权益变动的财务顾问。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财务顾问自 2025 年 5月 6 日苏奥传感公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起至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2 个月内对中创新航及上市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通过日常沟通并结合上市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本财务顾问出具 2025 年
第二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同时本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发布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目录
财务顾问声明......1
目录......2
释义......3
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情况及标的股份过户情况......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上市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公开承诺的情况......6
四、落实后续计划的情况......8
五、提供担保或者借款情况......10
六、权益变动中约定的其他业务的履行情况...... 11
释义
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科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2025 年第二季度持
续督导意见》
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上市公司、公司/苏奥传感 指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创新航 指 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协议》 指 《李宏庆与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奥力
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表决权放弃协议》 指 《李宏庆与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奥力
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放弃协议》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指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创新航科技集团
协议》 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中创新航通过协议转让、表决权放弃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本次协议转
让、表决权放弃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不以本次发行为前提;
本次发行以本次协议转让、表决权放弃的实施为前提。
本次协议转让 指 中创新航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李宏庆所持苏奥传感
87,620,380股
李宏庆在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且转让对价支付完毕
本次表决权放弃 指 之日起60个月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剩余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中
155,725,311股的表决权
财务顾问 指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千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千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情况及标的股份过户情况
(一)权益变动情况
经核查,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87,620,380 股股份,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10.94%。本次协议转让后,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李宏庆在股份
过户登记完成且转让对价支付完毕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剩余所持上
市公司 155,725,311 股的表决权。本次协议转让及表决权放弃完成后,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将由李宏庆变更为中创新航,上市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股
份数量不超过 119,482,337 股,认购金额不超过 672,685,557.31 元。
本次协议转让、表决权放弃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不以本次发行为前提;本次
发行以本次协议转让、表决权放弃的实施为前提。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协议转让、放弃表决权后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表决比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表决比例 持股比例 表决比例
例 (股) (股)
中创新航 0 0 0 87,620,380 10.94% 10.94% 207,102,717 22.51% 22.51%
李宏庆 291,120,704 36.36% 36.36% 203,500,324 25.42% 5.97% 203,500,324 22.22% 5.19%
注:持股比例较之前公告有所变化,系 2025 年 5 月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引起上市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实施过程中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情况
2025 年 4 月 24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2025 年 4 月 28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2025 年 5 月 6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进展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关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及公司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5 年 7 月 25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
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等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公告。
(三)标的股份过户情况
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日,本次协议转让正在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相关手续。
(四)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上市公司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实施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上市公司已经就本次权益变动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了报告和公告义务;
3、本次协议转让正在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转让过户相关手续;
4、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上市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间,中创新航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违反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形。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内,中创新航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按照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和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公开承诺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过程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序 承诺事 承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号 项 方
1、本方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自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取得股票之日起 18 个月内
不得转让,但向本方控制的其他主体转让上市公
司股票的情形除外;2、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
1 股份锁 中创 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 严格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