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凡谷: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4 18:04:27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5-034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董事长、副董事长离任情况
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贾雄杰先生、孟凡博先生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向
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贾雄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孟凡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贾雄杰先生、孟凡博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生效后,贾雄杰先生、孟凡博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贾雄杰先生、孟凡博先生分别在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期间为公司所作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李明先生、王波先生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向公司
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李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王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明先生、王波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
职生效后,李明先生、王波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李明先生、王波先生分别在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作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长、副董事长补选情况
(一)补选公司董事长、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孟凡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之规定,孟凡博先生当选董事长后,由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二)补选公司副董事长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王丽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贾雄杰先生、李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
附件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孟凡博先生,1982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2005 年加入本公司,先后在本公司研发中心、市场部等部门工作,曾任本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湖北惠风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武汉鑫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梵谷昕泉资本管理(武汉)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溪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熙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武汉光钜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梵晟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曾任苏州华耀微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光钜半导体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
孟凡博先生现时持有本公司股票 39,138,141 股,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与王丽丽女士之子,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孟凡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孟凡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王丽丽女士,1951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供职于武汉 710 厂,1989 年作为
主要创始人创立武汉凡谷电子技术研究所(公司前身),历任武汉凡谷电子技术研究所所长、武汉凡谷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前身)总经理、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湖北惠风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武汉鑫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梵谷昕泉资本管理(武汉)有限公司监事、武汉梵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深圳宇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北梵谷昕泉农林生态旅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
王丽丽女士现时持有本公司股票 190,406,400 股,王丽丽女士及配偶孟庆南先生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与公司董事长孟凡博先生系母子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丽丽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丽丽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王波先生,1977 年生,工程硕士,2001 年加入本公司,先后在研发中心中试部、信息中心、研发中心射频部、研发中心软件部、研发中心预研部等部门工作,曾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王波先生拥有丰富的软件开发、算法设计及技术团队管理经验,主导开发的“介质滤波器的激光加工装置”“一种介质滤波器调试测试治具”等多项技术获得了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王波先生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贾雄杰先生,1981 年出生,工程硕士,2000 年加入本公司,多年从事滤波器产品设计开发、客户技术沟通、研发项目管理、产品线运营及市场管理等相关工作,历任研发设计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产品线总监、市场副总经理、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贾雄杰先生现时持有本公司股票 35,000 股,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贾
雄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贾雄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李明先生,1979 年生,大专学历,1998 年加入本公司,多年从事产品设计开发、研发项目管理、研发技术管理、产品线运营及企业经营管理等相关工作,历任研发微波工程师、研发项目负责人、研发微波技术部经理、研发副总工程师、产品线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曾任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李明先生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