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关于为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5 16:16:46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5-086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本次担保的被担保对象昆山工研院新型平板显示技术中心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和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显光电”)、全资公司昆山工研院新型平板显示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工研院”)、全资公司江苏汇显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和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6.2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和 2025 年 4 月 11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公司昆山工研院因生产经营的需要,于近日以其自有的专利与江苏宝涵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涵租赁”)进行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宝涵租赁
向昆山工研院一次性支付 0.75 亿元(分两笔签署,一笔 0.6 亿元,一笔 0.15 亿
元)的专利独占许可使用费;宝涵租赁并授权昆山工研院以独占的方式实施该专利,昆山工研院向宝涵租赁分期支付专利使用费,公司全资孙公司国显光电作为共同付款义务人与昆山工研院共同连带承担支付专利使用费的义务,上述专利的许可期限为 3 年,同时,公司对上述专利独占实施许可业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宝涵租赁签署《保证合同》,昆山工研院以其自有的专利提供质押担保,并与宝涵租赁签署《权利质押合同》。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昆山工研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昆山工研院的担保余额为 0 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昆山工研院的担
保余额为 0.75 亿元(其中占用 2025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余额为 0.75 亿元),本次
担保后昆山工研院 2025 年度可用担保额度剩余 1.25 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昆山工研院新型平板显示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695472572F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昆山市玉山镇晨丰路 188 号 3 号房
5.法定代表人:朱修剑
6.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9 年 09 月 28 日
8.经营范围:新型平板显示技术的研发;科技成果的转化和销售;科研副产品的销售;项目投资和咨询;项目开发和引进;会务服务;提供公共研发平台服务;公共信息平台服务以及技术产业孵化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新型平板显示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限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 2025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半年度
总资产 8,782.85 7,469.31
总负债 5,095.60 5,408.07
净资产 3,687.25 2,241.24
营业收入 130.90 39.99
利润总额 -3,975.38 -1,232.61
净利润 -4,290.89 -1,446.01
注: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 昆山工研院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国显光电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昆山
工研院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共同付款义务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056677344A
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 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龙腾路 1 号 4 幢
5. 法定代表人:高孝裕
6. 注册资本:670,715.246304 万元人民币
7. 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19 日
8. 经营范围:新型平板显示产品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 2025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半年度
总资产 1,161,847.36 1,155,649.55
总负债 619,315.69 612,277.15
净资产 542,531.67 543,372.40
营业收入 350,916.97 169,542.83
利润总额 7,631.93 1,026.80
净利润 8,440.01 840.73
注: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国显光电为公司通过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 100%股份的全资孙公司。国
显光电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江苏宝涵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保证范围
各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专利独占实施许可相关合同及其附件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到期及未到期使用费、违约金、赔偿金、手续费及约定由债务人负责支付或承担的一切金钱债务或其他给付义务以及仲裁/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鉴定费、审计费等债权人实现专利独占实施许可相关合同债权所支出的全部费用。
第二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 保证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第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债权人及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六、《权利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质权人:江苏宝涵租赁有限公司
出质人:昆山工研院新型平板显示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第一条 被担保的债务种类、数额、期限
出质人担保的债务种类为应付账款(即专利独占实施许可相关合同项下专利许可使用费);债务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第二条 质押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为专利独占实施许可相关合同及其附件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到期及未到期使用费、违约金、赔偿金、手续费及约定由债务人负责支付或承担的一切金钱债务或其他给付义务以及仲裁/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鉴定费、审计费等债权人实现专利独占实施许可相关合同债权所支出的全部费用。
第三条 质押财产
出质人同意以昆山工研院新型平板显示技术中心有限公司自有的 7 件专利作为质押物,质押物暂作价人民币 9,430 万元,质押物的最终价值以质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质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债权人及出质人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担保,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方资产优良,昆山工研院为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 100%全资孙公司国显光电的全资子公司,虽然昆山工研院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均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910,508.03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44.2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287,115.56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1.74%,对子公司担保为 1,623,392.46 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九、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权利质押合同》;
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