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5 18:44:39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5-033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签署的《(预)重整投资协议》存在因触发协议约定情形而导致协议被解除、终止的风险,亦可能出现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或及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2.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通中院”或“法院”)同意受理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通灵”)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
3.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 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提高对中小投资者的诉讼赔付能力及比例。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预重整概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收到债权人上海创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送达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
重整价值为由,向南通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025 年 4 月 3 日,公司收到南通中院送达的(2025)苏 06 破申 22 号、(2025)
苏 06 破申 22 号之一《决定书》,南通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
人”)。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
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6)。
2025 年 4 月 7 日,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如有),临时管理
人决定采用公开方式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7 日
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8)。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共有 36 家(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算作 1 家)意向投资人提交正式报名材料
并足额缴纳保证金。
2025 年 4 月 19 日,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通知。相关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5-010)。
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收到南通中院送达的《批复》[(2025)苏 06 破申 22 号],
许可公司在预重整期间借款合计不超过 2 亿元,所借款项专项用于支付公司为维持
生产经营的必要支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
院批复许可公司在预重整期间进行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根据《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的相关
安排,经遴选确定汇通达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为重整产业投资人。2025 年 9 月 5 日,
公司、临时管理人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
二、产业投资人基本情况
(一)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 汇通达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566807479B
注册资本 56,256.98 万元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6 日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钟灵街 50 号汇通达大厦
法定代表人 徐秀贤
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服务,商品和服务的网上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
器、农资、饲料、农机、农具、预包装食品、电动车辆及配件、汽车及配
经营范围 件、家装建材的批发、零售,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及服务、供应
链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及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电信增值
业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
根据汇通达 2024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4 年末,汇通达主要股东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汪建国 27.37%
2 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2.83%
3 徐秀贤 12.67%
4 王健 5.16%
5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4.79%
6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3.45%
7 南京源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7%
合计 68.34%
汪建国系汇通达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汪建国先生,196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博士(DBA)。
曾于 1998 年至 2009 年任江苏五星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于 2006 年至 2009
年任美国百思买集团亚太区副总裁;现任五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汇通达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主席。
(三)近三年主营业务和主要财务数据
汇通达是利用数字化技术和供应链能力赋能服务乡镇夫妻店的产业互联网公司,
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汇通达一方面为客户提供稳定高
效的一站式供应链;另一方面通过数字化能力,为会员零售门店、渠道合作客户、品牌厂商等价值链上的各方伙伴,提供门店 SaaS+服务及商家解决方案。
根据汇通达提供的资料,汇通达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84.91 291.10 293.89
总负债 188.81 196.15 197.79
净资产 96.11 94.95 96.10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600.59 824.33 821.06
净利润 4.62 6.97 5.58
(四)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汇通达提供的资料,汇通达与公司及其 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汇通达提供的资料,汇通达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五)资金来源
汇通达的本次重整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预)重整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汇通达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督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投资方案
1. 甲方在本次重整中,将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票,转增股票将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清偿债务或其他用途。
2. 经过公开招募,乙方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金通灵重整,并在金通灵《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受让甲方转增的部分股票。金通灵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南通中院裁定批准后,乙方作为重整投资人,应当全面充分履行本协议约定的相关义务。
3. 乙方在本次投资中以每股价格 1.3996 元受让标的股份 710,511,267 股,支付
投资款合计 994,431,569.29 元(大写:人民币玖亿玖仟肆佰肆拾叁万壹仟伍佰陆拾玖元贰角玖分)。最终受让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至乙方指定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准。
4. 各方确认,由于金通灵的重整受理需要取得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等部门的批复,金通灵的重整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南通中院、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监管,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南通中院、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有权部门对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方案提出修改要求,为顺利实施预重整及重整,各方应配合对投资方案进行调整,并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调整内容。
5. 各方确认,在金通灵预重整和重整程序中,若为了推进预重整和重整程序,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投资方案进行调整的,各方可对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方案另行协商并签署相应的补充协议。
6. 本协议签署后,根据实施本协议的需要,乙方可指定其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主体实际实施本次投资并履行和承担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乙方应对其指定主体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有理由和证据认为乙方指定主体不具备实际实施本次投资的能